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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6日讯】读者是否留意最近一年中,职业移民第三优先其他(无技术)劳工类,移民签名额的进展情况?去年七月份时,这类签排期才轮到九五年一月一日,而今年七月份,这类签已有名额,不用排期。怎么回事呢?不过一年时间,怎么会排期急进六年多呢?
这是因为国务院与移民局的配合,在职业移民签名额的使用有了错误,致使九八至二○○○的会计年,每年的十四万个名额,竟有许多未用。仅九九年大概就有七万八千个名额未用。
按去年十月十七日签署的AC-21二十一世纪美国竞争力法案(以下简称竞争法),一九九九及二○○○年未用完的名额,仍可用于职业移民。其中五万名额用于二○○一会计年(至今年九月三十日止)。这些突如其来的名额,使职业移民第三优先的其他(无技术)劳工类,又开始具有吸引力。这类职业包括供宿管家(保母、看管婴孩、帮佣)、家庭护理等,且不要求申请人至少有二年这方面工作经验。
偿还未用完的签名额做法,今后将继续沿用。只是这一类申请,将因NACARA尼加拉瓜和中美洲宽慰法案,而趋于缓和,因该法案中有一条款,规定暂时减少这一类的每年限额,国务院规划于今年十月开始执行。
H-1B更换主的相关问题
今年五月份,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与移民总局官员的一次会议上,又提出这个问题:H-1B身份人士更换主,新的H-1B签申请递入之后,尚未批之前,H-1B签人士若未保持其有效H-1B身份,可否工作?
移民局官员的回答,似乎较为正面性:H-1B签人士不是一定要保持其有效H-1B身份,也不一定要等到批后,才可工作。按竞争法规定,已持H-1B身份人士,可以更换主,新主为其递件申请H-1B转换后,即可开始为新主工作。
自从竞争法实施以来,经常提出的问题是,H-1B身份现已过期人士,及曾持H-1B但现持别的非移民身份人士,是否也可在新的H-1B申请递入后,即开始为新主工作呢?
移民局移民服务部代理行政副专员威廉耶茨认为,法律行文可解释为,不限于申请时,持有效H-1B身份人士;但他不相信,国会原来就有这个意思,让曾持H-1B,但现持别的非移民身份人士,也可得益。
工作性质与H-1B的申请
H-1B签申请案件中,有大量是与电脑有关。移民局尼泊拉斯加服务中心最近开始区分,不同类型公司及不同职责围。
该中心认为,公司性质是应该考虑的一个方面,无论是顾问公司,还是不提供软、硬体生产或顾问的,那些与电脑无关的公司。
该中心并指出,有利于批的职务,是那些需要做软体方面程序分析、定设计、进行修改和解决问题的工作;而不利的职务,则是输入或检查代号、不需要做分析或设计的那些工作。
移民局各服务中心就政策和法律问题等方面,在互相协调。全面各地的主应知道,尼泊拉斯加服务中心的态度。
至今年四月三十日止的四个月中,移民局收到许多245(i)案件。有一个重要问题是:移民局审核之前,这些案件的申请人全都需去面谈吗?
一方面,移民局有一项政策,对许多职业移民申请案,不需要申请人去面谈。另一方面,245(i)案件又被认为较有问题,因为当事人都无合法身份。
我们的经验是,许多245(i)职业移民申请案件──但也不是全部,是被转送去地方移民局,要申请人去面谈。佛蒙服务中心最近重申,豁免面谈的全国性指导方针。下列情形可以豁免面谈:
──主要申请人,是在为其申办职业移民的主处工作;
──主要申请人已在移民局调查过程中面谈过,或已被通知去移民局面谈,移民官认为,没有必要再面谈了;
──主要申请人已获批,为杰出人才或特殊人才;
──主要申请人已获批,是突出教授或研究人员,或是多国公司行政官员或经理,且为他申办身份的原主,要他继续任职;
──主要申请人已获国家利益豁免,并继续担任使其获豁免的工作。
上述豁免面谈的指导方针,显然是鼓励由公司担保办身份人士,若尚未受于该公司,应快申请工作许可,开始为该公司工作。
245(i)条款与合法移民家庭公平法
合法移民家庭公平法(Life Act),产生了245(i)条款的延期。该法也使部分人士的大赦获得重生。这些人士须能明,移民局于八七年五月五日至八八年五月四日期间的行动,阻拦他们按八六年移民改革和控制法(IRCA)而申请移民利益。认为自己符合条件人士,可于今年六月一日起,一年之内提出申请。须填写I-485表(申请登记永久居留或调整身份的表格),连同三百三十美元付款,一起寄往以下地址:US 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 Post Office Box 7219 Chicago, Ill. 60607-7219。
申请人首先必须明,自己于去年十月一日之前,曾向司法部长书面申请集体指控移民局(无论是否付过申请费)。自己属于下列三个组织中的一员:天主教社会服务部(CSS);拉丁美洲国民联盟(LULAC);桑勃拉诺(Zambrano)。
另外还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八二年一月一日之前入美境;从八二年一月一日至八八年五月四日期间,一直非法居留在美国;
──从八六年十一月六日至八八年五月四日期间,连续居留在美国,没有离开过;
──是可被允许入境;
──未在美国犯过重罪,或三个以上轻罪;
──从未就种族、宗教、民族、社会团体,或政治观点等原因,而参与迫害过任何人;
──具有公民的基本知识,或正在学习有关课程。
合法移民家庭公平法中,关于迟申请大赦的条款,是带有很强的限制性。共和党国会一直反对,把大赦期由八二年改为八六年,也反对每过一年,就把大赦合格期顺延一年的提议。
2003年抽移民方案将公
抽移民,也是人们很感兴趣的一个方案。国务院于今年五月份宣,已为二○○二年抽移民的五万个名额,选了九万份申请件。
从亚洲国家申请人数看,香港行政特区有二百零五名,印尼有五百三十七名,马来西亚有一百三十一名,蒙古有六十九名,台湾有二千二百六十一名。
国务院并宣,二○○三年抽移民申请件,须于今年十月一日,至今年十月三十一日期间寄出,具体办法将于七月末或八月份公。
移民情势有所进展
以上是最近几个月内,有关移民法律的一些较为有趣的情况。目前移民形势相当温和,总的来说,甚至是较为有利,不像九十年代中期那样,狂热地反移民。两大政党均向移民团体讨好,尤其是西语族裔,他们最近被定为美国最大的少数民族。
希望明年会看到,限制性很强的九六年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责任法中,许多太过分的地方能被删除。
(作者李亚伦为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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