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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8日讯】无良毒夫妇涉嫌利用九岁女儿运毒图掩警方耳目,昨午到土瓜湾制毒中心“取货”准备交易时,被跟踪的便装警员捣破,在父女身上及租用单位共搜出约值廿多万元海洛英毒品,一家三口被捕带署扣查。
被捕的一家三口分别是姓麦(四十五岁)男子,其四十岁姓聂妻子及女儿。消息称,两夫妇均有吸毒及贩毒案底,并为活跃于港岛东区及湾仔的毒品拆家。
涉嫌夫妻活跃港岛区
麦于上周五以三千元月租安徽街二号一个面积约十多平方公尺套房单位,街坊称,除在晚上偶然见麦在单位出入外,鲜见其妻女入住。
调查此案的东区警区特别职务队第二队高级督察冯永泉表示,小童被利用贩毒的情况非常罕见,目前正调查涉嫌女童是否知情,由于涉嫌的夫妻是活跃于港岛区的毒贩,相信有人为避免警方追踪及怀疑,故意跨区到九龙租用单位藏毒及与女儿同行。
妻与两犬留车内把风
警方日前根据线报,监视麦氏夫妻活动,于昨午一时许,警员在港岛区发现麦驾车载同妻女及两头西施狗,遂驱车尾随跟踪至土瓜湾高山道与安徽街交界,麦停车与女儿前往租住单位,麦妻与两犬留在车内似“把风”。
十分钟后,麦与女儿离开大厦准备登车时,埋伏的警员见时机成熟上前截查,在麦所携的黑色袋内检获小量四号海洛英,另在女童所携的胶袋内,搜出两砖各重五十克的四号海洛英,警员随即到麦租住套房搜查,再搜二百克毒品,及一批制毒及包装工具,包括搅伴机、胶袋及用以将毒品压平方便包装的铁架等,麦家三口被捕带返警署。
七岁以下童犯罪可免刑责
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表示,若小童在毫不知情下,被利用作奸犯科,一旦被捕,最终可能不须负上刑事责任,因现行法律规定,任何七岁以下的小童,不论他触犯任何罪行,一律被视为无罪看待。若涉案的小童是在十四岁以下,而警方又能证明该小童明白自己所做的事,警方是有权对该名小童提出起诉。
涂又称,约在三年前立法会已通过一条法例,若证实被捕的成年人利用小童从事贩毒,或将毒品售卖予小童时,在法律上被捕者已属罪加一等,法官有权对他加判刑罚。(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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