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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3日讯】 广州天河某大学教授钟华琰因6次被学校强行送进精神病院而提起诉讼,索赔亿元。在5月21日的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就钟教授是否有精神病进行了激烈辩论.
“接受记者采访时思路清晰、对答如流”,连校方也承认“平时能胜任工作”的钟教授究竟有无精神病,只能等待法院的判决。但引起我注意的是,该学校认定钟有精神病,而决定送他进精神病院,依据竟然是他“写了大量信件反映评职称的不公,并写了大量大小字报”。
写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是一个公民的权利,怎么就能被视为是精神病患者呢?写大字报方式固为法所禁,但也应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并不能成为学校将一个人送进精神病院的理由。
在一些单位,因为慑于打击报复,职工一般不敢与领导争执,即便遇到不公,也大多选择逆来顺受,就更不用说到上头去“告状”了。与领导“叫板”,向来被认为是以卵击石,是发傻与发疯之举。这样的习惯性思维使包括领导在内的许多人的判别标准发生倾斜,以至于行使公民和劳动者权利的正常行为倒成了不正常。敢与不公现象作斗争本是该赞誉的,现在反倒成了精神病患者所为,这种倒错,很值得人们咀嚼与深思。
另外,也不能排除有些领导借“精神病”对“不老实”者进行打击报复。据媒体披露,几个月前有位打工者在广州某医院花去一大笔钱,而脚病却一直未被医好,甚至越发严重起来。他多次交涉均讨不到个说法,便占着该医院一张病床不肯走。该医院领导就下令将打工者强行送进精神病院“治疗”。打工者经受好几个月的折磨后,被遣送回原籍。当然,这种打击报复也是顶着“治病救人”的帽子的。西安市昌仁里小学教师王恒雷因住房等问题与校长发生过争执,曾不断向有关部门申诉,结果也被认为有精神病而被强行送进了“安康医院”。
这类强行送治行为往往都是发生在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上级领导与下级员工之间,且两者往往都发生过矛盾与冲突。这些难道都是巧合吗?
将正常人送进精神病院无疑是严重伤害性的行为。因为它不但是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非法限制,更是对公民精神的摧残。故而它对人的打击有时会是毁灭性的,毁灭一个人的生气、名誉与自尊。因此,把谁送进精神病院,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为,必须受到严格的主体限定、程序限定和标准限定。即使是真有精神疾病者,将其收容治疗也须得到家属同意。而对借治疗之名行打击报复之实者,一定要予以严惩。
一个健康的社会应是能够防止此类将健康人变成病人的事情发生的,否则它本身也就有需要疗救之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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