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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5日讯】 (中央社记者张若霆多伦多十四日专电) 加拿大人民税负之重,在世界上可以说是属一属二。加拿大右翼智库菲沙学院经济学家艾默斯最近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此一情形在过去四十年来鲜有改变。今后是否会有所改善,亦不敢乐观。
艾默斯表示,加拿大人税负最重时期为一九九七年。当时各级政府的税捐占加拿大家庭平均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八点七。一九九七年以后,加拿大人税负虽有逐渐减轻的趋势,但二000年各级政府税捐仍占去家庭平均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七点五,比人民用在房屋、食物及衣服上的开支总和还多。
艾默斯指出,这种情形与一九六一年以前的加拿大截然相反。一九六一年以前的加拿大,人民税负比房屋、食物及衣服的总开支低。然而自一九六一至二000年,加拿大家庭总税负成长了百分之一千三百五十一。例如,一九六一年,加拿大家庭平均税负仅占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三,但到了二000年,此一比率已升至百分之四十七点五。
一九六一年,加拿大家庭平均收入为五千元,只须付一千六百七十五元各级政府税捐,但去年,加拿大家庭平均收入为五万一千一百七十四元,却须付二万四千三百零九元各级政府税捐。
艾默斯表示,加拿大的税负对一般人来讲已不堪负荷,但对高收入者来讲更属不公平。他指出,加拿大百分之三十的家庭是所谓的高收入家庭,年收入在六万三千二百零九元以上。这些家庭的收入占加拿大人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九点四,但缴交的税捐却是加拿大人总税捐的百分之六十五点七。
相对的,百分之三十低收入家庭,他们的收入占加拿大人总收入的百分之八点一,所缴税捐亦只占人民总税捐的百分之四点三。
艾默斯认为,这样的税制无异在惩罚辛勤工作,力争上游的人们。他并举例说明:一名在一九六一年收入仅及平均收入一半的人,若在二000年赚到比平均收入还要多一倍的薪水,那么他的税负将增加百分之五千四百二十六,远比薪资增幅还要高。
虽然六年前,安大略保守党政府开风气之先首先减轻人民税负,各省及联邦政府也纷纷跟进,但由于福利国家的本质,社会开支巨大,艾默斯对于这种减税的趋势是否仍能继续下去不敢乐观。(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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