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iloveguava.com)
【大纪元6月12日讯】 深圳市首宗BBS(互联网电子公告)侵权案昨日在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要求法庭判决被告赔偿其1000万元。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原告振业公司称,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主任邹某因不满自己在景洲大厦所购买的房屋,于今年3月15日,私自以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在网易网站设立“景洲315”网页,邹某不仅在该网页恶意登载与事实不符的文章,而且以“振业——死猪不怕开水烫”、“振业——一帮王八蛋”、“振业:我是流氓我怕谁”等污辱性语言为题,公然贬损原告的人格,破坏公司的名誉。
业主邹某称,“景洲315”是一个开放式的房地产维权网页,网民可以自由登录网上“论坛”传递交流信息,发表自己的观点意见。这些观点意见并不代表“论坛”版主的观点意见。网页是经合法程序申请开通的,并不是原告所称的非法网页。自己只是网页设立的经办人之一,并不存在“以权谋私”,不应该由自己来承担法律责任。
被告指出,依据国家信息产业部法规,上网用户使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并对所发布的信息负责。此外,网页也有明确声明,对于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立场,与论坛无关,作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