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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6日讯】 只要对中国的历史稍做了解﹐我们就会发现﹐尽管历代统治者都宣扬政府官员要克己奉公同心同德﹐坚决反对结朋党拉山头搞派系﹐但实际上却却往往的背地里拉帮结派﹑明争暗斗﹑尔虞我诈﹐打反对拉山头的旗号整别的派系树自己的党羽﹐互相之间不能通力合作﹐谁不属于我这个圈子﹐谁就是异己﹐他想干事我就拆台。官场处于严重的内耗状态﹐行政效率低下﹐腐败成风。
这实际上是中国历代专制王朝的体制病。
因为在专制社会﹐普遍实行任命制﹐官僚的政治前途和命运取决于君主和上级。俗话说“朝中有人好作官”﹐没有“背景”﹐找不到“靠山”﹐那来出头之日﹖况且即使混了个一官半职﹐倘若没有党羽亲信﹐只是孤家寡人﹐哪能保住位置﹖投机钻营结党营私是专制政治的必然产物。而在西方国家也曾经出现过政党分肥﹐政府职位成为党派瓜分的一块肥肉﹐而比这种政党分赃更可怕的是纳粹德国等极权主义国家的党派垄断﹐只有忠于国社党和希特勒的人才可能获得一定的职位﹐党派和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这样一来﹐官僚必定是对决定其前途的政党或者党派领导负责﹐即使再怎么无能无德﹐甚至是老百姓深恶痛绝的过街老鼠﹐只要党派和领导喜欢﹐也照样能够官运亨通﹐成为不倒翁。这种以私人关系和政治派别为实际标准任命取舍官吏﹐必然使官僚首先是为派别利益服务的驯服工具﹐导致权力的异化。
而现代公务员制度正是针对这种弊端应运而生的。尽管各国的公务员制度情形不一﹐但是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基本上都有共同的标准﹕竞争考试﹐择优录用﹐保证机会均等﹐杜绝党派和私人关系﹐保证政府雇员的任用﹑升黜﹑赏罚不受上级专断﹑个人好恶和党派政治目的所左右﹐他只对法律或法定职权负责﹐其职位﹑待遇﹑去留﹑地位等依法受到保障。它和选举或者选任的官员不同的是“无过失不受免职处份”。这样一来﹐他只凭绩效昇迁﹐无须取悦于权贵或者某个党派﹐而是必须忠于国家和法律。而且新的执政者上台﹐既无权也不必大量撤换官员﹐这样他就无法借任命制的漏洞老培植党羽﹐从而可以有效地防止专制独裁的产生。
可以说﹐有无这样的现代公务员制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是否文明的一个标尺。
--转自《问题与主义》(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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