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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4日讯】一名的士司机在一宗严重交通意外中,偷去不幸丧生的乘客一只劳力士表,事隔八年一直不为人知,却因为的士司机宣布破产而被离奇揭发。事缘破产管理署没收被告的资产包括该只劳力士表,名表辗转落在一名男子手中,该男子将表拿往当铺典当时被发现为贼赃,遂将事件报警。案件昨在北九龙法院提讯,被告承认一项盗窃罪,被判即时入狱四个月。
裁判官杜大判刑时,训斥被告所窃手表属于一名在交通意外中丧生的乘客,被告当时是接载该名乘客的的士司机;裁判官指被告所为破坏了司机与乘客间的诚信,而他偷取的更是一只价值不菲的手表,故不能以缓刑处理。不过,法庭接纳被告当时真是在车上意外地拾到而非从死者身上拿走。
被告冯志雄(五十七岁),被控一项盗窃罪名。控罪指,被告于九三年八月十日在大埔道偷取了一只劳力士手表,价值港币十二万元,而上述物品为黄冠驹之财产。
破产后手表遭转卖
案情透露,被告在九九年宣布破产,破产管理署职员将被告放在银行保险箱的所有财物没收及转卖,当中包括涉案的劳力士表,被告当时一直失去联络。其后,一名男子在去年七月购买了此表,并拿往当铺典当,当铺职员发现此表为贼赃,于是报警。
警方展开调查,发现在九三年一名叫黄冠驹的男子在乘的士途中发生严重交通意外丧生,而当时被告是接载死者之的士司机。死者妻子后来发现丈夫的遗物少了一只手表,警方遂将此事列作盗窃案件。
警方去年调查期间,发现被告为收藏贼赃之保险箱的持有人,警方稍后亦将手表交死者妻子检视,死者妻认出是亡夫之物;由于警方一直找不到被告下落,遂将被告列作通缉犯。
被告再遇车祸就逮
直至今年一月,被告驾驶的士在湾仔遇上交通意外,警方事后到场调查,发现被告为通缉犯,于是将被告拘捕。在警诫下,被告承认在九三年的交通意外中,在未被送往医院前,他在前座乘客座位下找到这只手表。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指,被告犯案是一时贪念,现已将手表归还给死者家人。
律师续称,被告于九九年因没有能力支付与妻离婚的诉讼费才宣布破产,被告现与四十五岁女友同居,有一名养子,过往被告没有类似案底,若判监禁,被告的家庭将顿失经济支柱,希望法庭能予以轻判。
案 件 编 号 : NKCC 89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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