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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2日讯】深圳市中院21日下午公开审理内地首例因“贞操权”受侵害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案。26岁的深圳某实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刘敏因不幸遭遇强暴,怒而向已被判刑的施暴者张航索赔45万。
据江南时报报道,1998年8月15日,在深圳某英语俱乐部举办英语口语对话活动中,时年26岁的深圳某实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刘敏结识了澳大利亚籍华人张航。当天下午5点30分活动结束后,张航带刘敏来到他的住处,张航以带刘敏看澳大利亚风景照片为由,将刘敏带到他的卧室,用暴力殴打等手段,先后在床下、客厅以及卫生间对刘敏实施了多次强奸,并将刘敏非法禁锢在其住处长达4个小时。
法医鉴定认为刘敏的左肘、左腕、颈部等均有多次损伤,且处女膜系新鲜破裂。刘敏的阴道提取物上的精斑系张航所留。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张航强奸罪罪名成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张航不服,提起上诉。深圳中院于2000年6月9日再次作出判决,认定被告张航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且情节恶劣,应依法予以严惩,遂一审判处张航有期徒刑12年。
昨天的庭审主要围绕三个焦点进行。焦点一,张航的犯罪行为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是否还要承担民事责任﹔焦点二,刘敏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焦点三,刘敏提出的45万索赔数额是否过高。
昨日的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由于最后双方均拒绝接受调解,法庭将择日另行宣判。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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