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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日讯】接任政务司司长的曾荫权,会与他的前任陈方安生有何异同?
相同的应是自由、法治、人权的基本价值观。若由他们独立处理政务的话,他们的取向应大致相同。问题是他们之上还有一个时常要看北京眼色的特首;而在特首之上更有习惯另一制的政治文化的中央。
陈方安生在任政务司司长期间,多番表现出她对基本价值观的坚持,力抗来自中央及特首的压力,故被称为“香港的良心”。曾荫权接任政务司司长之前,也表示“为官以来不曾做过违背良心的事”,并说不要讲“一个人的良心”,“公务员体制有他集体的良心,小政府策略,完全自由开放的城市,这才真真正正是我们的价值观”。
陈曾相同的地方,也许也都会对上司(包括特首和中央)违背公务员体制长期形成的价值观的决定,直言进谏。进谏之后,如果上级仍一意孤行,那怎么办?
这就是陈曾之异也。
以去年钟庭耀民调事件来说,在钟修正了他在报章上的说法,表示对特首办可能有误解之后,陈方安生即表示“希望事情告一段落”。然而,偏偏特首办发言人及三位行政会议成员迫钟庭耀说出“第三者”,钟才被迫说出“第三者”郑耀宗、“第四者”黄绍伦,然后郑耀宗说出“第五者”路祥安,接是聆讯,终于使事情愈揭愈臭。显然,是董特首不接受陈方安生“事情告一段落”的忠告,才自闯祸端。
陈方安生有没有在事后讲风凉话,说“我早就告诉过你啦”,我们不知道。但特首周边的人,大约会有点“何以不听陈太之言”的抱怨。
曾荫权谈“驳嘴文化”时说,“之后要听话,最要紧是不要讲风凉话:我早就告诉你啦。”是不是有具体指涉,笔者不想去猜,但陈太在进谏之后没有“听话”,没有修正她“希望事情告一段落”的说法,则是事实。
港大聆讯之后,陈太就被召上京。她的辞职可说直接导因是钟庭耀事件。
陈曾之异,笔者相信曾较易妥协,而陈较难妥协。这很可能与性别有关。因为女性多较男性执,较坚持自己的原则与信念,而男性则容易在外在的压力下妥协让步。本来,政治是妥协的艺术,但在涉及维护香港这一制的基本价值观的问题上,是否坚持较妥协更为可贵呢?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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