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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8日讯】年仅八岁小学女生与父母到香港仔一间海鲜酒家晚膳,因餐桌摆放挤迫贴近厨房出口,两名女侍应传菜时互相碰撞,其中一人失平衡把整碗灌汤饺连热汤倾倒在女童身上,令女童额头、下巴及肩膊等多处烫伤,留下红印长时间才能消除,心理及学业亦受影响,高院法官昨裁定女童索偿胜诉,可获赔偿二十四万零五十一元另加讼费。
主审法官孙国治判决时特别指出,意外肇事责任主要在海鲜酒家本身,两名女侍应虽亦被裁定要负责,但如果因为海鲜酒家已结业没有出庭,而要两名女侍应优先作出赔偿绝不公平,因此下令赔偿判决首先要向海鲜酒家的经营者执行。
法官又基于原诉大律师提出,涉案酒家的经营者疑在同一幢大厦,改名经营另一酒家,要求原诉律师调查,一旦追讨到任何赔偿金,须存入法庭以便尽快偿还给原诉女童和家人。
女侍失业无钱赔
两名答辩女侍应黄燕娟及关如玉(译音)要求法官体恤其苦况:“我家无工作做,冇钱赔”,二人在女童遇意外后失掉海鲜酒家的工作。
事发于九九年四月十日晚上,现时十岁就读小学四年级的原诉女童梁珮瑶(译音),与父母到香港仔泰越轩海鲜酒家用膳,所坐餐桌贴近厨房出口,因摆放餐桌失当挤迫,两女侍应无法避免碰撞,令女童遭一整碗灌汤饺及热汤倾倒上身,全身百分之三皮肤烫伤。
梁珮瑶留院二十日治疗后,花上很长时间才能令伤痕红印消退,其心理亦受到意外影响,学业不如前兼要接受心理辅导,她事后由父亲代表入禀索偿。
烫伤红印近复原
法官判决时形容女童面貌漂亮和笑容可爱,意外烫伤留下的红印已大多复原,相信日后不会成大问题。
法官又认为女童日后工作及收入能力,不致因今次意外而有损失,惟同意她须接受心理辅导,及获得赔偿过往的医疗开支,故判出二十四万余元赔偿。
案件编号:HCPI453/2000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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