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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5日讯】东方日报专栏评论文章:在“文革”过去二十五年的今天,革委会公章还在用,还在法律上生效?这是天方夜谭,还是小说?不,不,这是千真万确发生在我们眼皮底下的事。据新华社呼和浩特四月十八日晚报专电全文摘录如下:
“革命委员会”这个特殊年代产生的特殊名词,对于三十岁以下的人来说都已经是个很陌生的字眼了。然而,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大红城乡的八个行政村至今还沿用文革时期的旧公章。
最近,大红城乡王家20号村的村民王小虎因身份证丢失,为进城办事方便,就到村委会开了一张介绍信,下方的落款处印有一个非常清晰的公章:“和林格尔县大红城乡人民公社王家20号大队革命委员会”。
据了解,二十多年来,村委会开展工作出具公章的事情,一直用的都是“革命委员会”公章。一九九七年,大红城乡八个行政村党支部的公章统一给换了新的,可是各村委员会的行政公章却从来没有换过,依然是“革命委员会”的。
由此想到不久前北京一名报人告诉我的事。他上中学的孙子带回一个同学,问他,最近看到报纸有批评毛泽东“文革”犯错误的文章,他不明白,据他们的知识和老师所讲,毛泽东是十分伟大的,怎么会犯错误呢?是不是写这篇文章的人有成见呀!据《北京日报》报道,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对二十多年前文化大革命的情况,全不知道。笔者无法沉默,“文化大革命”死了几十万人,伤了几十万人,这样的历史,这样的教训,怎么可以避而不谈?
我们谈这些训,并不在于揪住什么人不放,而是为了育全党全国人民,吸取历史的训,避免“过七八年再来一次”。这惨痛的教训,同样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同样具有极其宝贵的价值,怎么可以这样任之流逝呢!这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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