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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6日讯】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进行协商后确定工资……随着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新型收入分配方法──协议工资制将“走进”中国科学院这座自然科学最高的殿堂。
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这是中科院为建设创新队伍尤其是培养科技将帅人才﹑实现知识创新工程全面推进阶段的各项目标﹐在分配制度改革中所采取的重要举措。
在1998年至2000年的知识创新工程启动阶段中﹐中科院试点单位中推行了以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励为基本框架的“三元”结构分配制度﹐取得初步成效。但是在经济﹑科技日益全球化的背景下﹐如何通过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以吸引﹑培养和凝聚一批科技将帅之才﹐仍是一个突出问题。
在这一背景下﹐在实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年薪制试点等基础上﹐中科院将参照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新型收入分配方法﹐通过实行协议工资制度﹐维护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双方和谐稳定的聘用关系﹐按照向高层次拔尖人才倾斜的分配原则﹐进一步落实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政策。
据悉﹐根据试点单位科研工作需要﹐届时将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人才市场价格﹐平等协商受聘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并用合同的形式予以确认。
协议工资的实施对象是在国家和中科院有重大需求的重点学科﹑前沿学科和交叉学科等领域中的高层次拔尖人才﹐主要是已经获得教授或相当职位的一流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专家。聘用的方式及聘期﹐由用人单位根据科研任务的需要自行确定。
协议工资标准﹐一般以当地人才市场价位作为参考。对引进的国外知名学者和领衔人才﹐在双方协商工资水平时﹐可适当考虑其在国外的实际收入。
据悉﹐这一新的分配制度将首先选择一些条件成熟的单位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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