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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6日讯】中国武汉市检察院近日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的一起绑架案,并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追诉案中三名肇事者。4月24日,武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对程辉、万红伟、谢小圆提起公诉。
据检察日报报道:武汉市无业人员万红伟和二航公司合同工谢小圆,因在一次吃宵夜时与二航五公司职工余某等人发生争执、斗殴,万等人便决定对余进行报复。2000年11月29日下午3时许,万红伟、谢小圆邀来无业人员程辉等近10人,携凶器找到位于建设十路二航五公司长江边一趸船上的余某后,几人亮出凶器步步紧逼,余吓得跳上旁边一驳船上躲避,又被逼上一旁的802号船舶,直到被逼得跳入了长江。
二航五公司经理程某见状,忙拨打手机欲报警,被程辉将手机夺下,并被其用凶器击破了头部。随后,程辉、万红伟、谢小圆等人强行将程经理挟持到青山区三街坊千禧圆歌舞厅一包房内,逼其交出1万元赎金作为“医疗赔偿金”。
当晚8时许,在程辉等人指定的交钱地点和平大道罗家路附近,布控的民警们将被押人质程某解救,并当场将程辉、万红伟、谢小圆擒获。
同年12月20日,余某的尸体在青山镇轮渡码头江边被打捞上岸。
武汉市检察院办理此案的检察官称,此案与安徽阜阳同济大学研究生被逼跳河溺水身亡案有惊人的相似:被告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及他人的生命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导致被害人跳江溺毙,法律对类似行为有明确的定罪、量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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