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夏普(Gene Sharp)的著作有《非暴力行为的政治(共三册,一、权力和斗争1973年6月;二、非暴力行为的方法1973年6月;三、非暴力行为的动力1985年11月)》Porter Sarjent Pub. 在《非暴力行为的政治》一书第二册中,对每一种方法都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并例举了历史上的案例。]
什么是非暴力行为?
非暴力行为是社会政治行为的一种技巧,它在冲突中不使用暴力,而具有力量;非暴力行为包括两种,不作为:人们拒绝做一些平常做的事情、或者根据习俗要求他们做的事情,或者是法律、规定要求他们做的事;另一种是作为:人们做一些一般不做的事情,或者根据习俗不要求、或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
或者是这两种方法的结合。作为一种技巧,非暴力行为不是被动的,也不是一无作为,它是一种行动,但却是不含暴力的(形式),这些技巧包括许多具体的行为和“非暴力武器”,目前就有将近两百种,毫无疑问还有更多的技巧尚未被总结出来,在未来的冲突中还会涌现更多的形态。
这些非暴力方法可以分为三大类,非暴力抗议和说服,拒绝合作和非暴力介入。在不用暴力的情况下,为了达到目的,制裁对手,非暴力行为提供了一种运用力量的方式,总得来说,非暴力行为是团体和群众行为,这个技巧的某些形式,特别是具有象征性的方法是用行为进行“说服”,另外一些形式特别是
不合作行为,如果许多人都有这种方法的话,就是在逼迫对手,不管冲突原因是什么和范围有多大,非暴力行为是这样一种技巧,人们用它反对被动和屈服;人们认为斗争是最基本的,并且不用暴力进行抗争,非暴力行为不是试图避免冲突,而是对怎样更有效运用力量这一问题的回应。
非暴力行为不是:
1、非暴力行为与被动、顺从和胆小无关,就象和暴力行为一样,这些是首先要被反对和克服的;
2、非暴力行为不能与口头或纯粹的心理说服等同,虽然他可以用这样的行动来施加心理方面的压力,以得到态度上的改变,非暴力行动不是使用文字,是一种制裁和斗争的技巧,它涉及使用社会政治、经济的力量,和在冲突中把这些力量都综合在一起;
3、非暴力行为不假设人天生就是好的,而认为人具有好和坏的潜力,包括残酷和非人性这种极端;
4、用非暴力行为的人不一定是就主张和平的反战主义、或者是圣人;非暴力行为的实践者多数是“普通”的人,他们也很成功;
5、非暴力行为的成功不要求(虽然有帮助)这些团体有共同的标准和原则,同样高度的兴趣,或者是心理上的亲密接近,这是因为当让别人主动改变的努力失败以后,就要使用逼迫的非暴力手段;
6、非暴力行为是一个西方的现象,也是一个东方的现象,如果人们考虑到在劳工运动和不合作斗争中,罢工和抵制行为广泛使用的话,那这个行为就更是个西方现象;
7、在非暴力行为中不能假设不会对非暴力者不使用暴力,所以这种技巧在必要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用暴力的;
8、这个非暴力行为可以用于正义的事业也可以用以非正义的事业,非正义事业使用非暴力的社会结果,与使用暴力的代价是非常不一样的;
9、非暴力行为并不仅限于民主国家的国内冲突,就是在反对独裁专制、外国侵略和极权统治的社会制度中也是适用的;
10、非暴力行为取得胜利的时间,并不一定比采用暴力手段达到目标的时间要长,在很多案例中,非暴力行为在很短的时间有时只有几天就达到目标了。取得胜利的时间有许多因素,主要是非暴力实践者的力量。
(转自中国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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