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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6日讯】喜玩户外战争游戏(WarGame)“发烧友”男子,昨趁假期相约数名“战友”往大埔区郊野打野战,巧遇另一批同道中人,双方对赛,期间有人不依规矩,竟然“中枪不死”,双方争拗之际,事主突遭人用气枪狂轰面部十余响受伤,由友人报警送院,对方则四散离开。
右眼球微丝血管爆
据《东方日报》报导 男伤者姓布(二十岁),昨午一时许与五名友人身穿迷彩战衣,带备面罩、眼罩,携备“长短火”气枪,在大埔道松仔园大埔自然郊野径对开树林的荒废村屋玩野战之际,遇上另一批十多个玩野战人士,双方决定对战。
野战期间有一名“茅趸”不肯认输,中弹后“不肯死”,继续开枪扫射。
布及友人即脱下面罩与对方理论,有人突然发难向布面部乱枪扫射十多发,并与友伴截乘的士离开。布的面部被气枪子弹擦损流血,右眼球微丝血管爆裂,友人报警,警方列为伤人处理。
布在等候救护车期间仍表现气结,指称对手人多势众己方甚为吃亏,岂料对方竟违反规则。他不打算追究事件,但会将经历在有关网页上发表。他诊治后出院。
气枪伤人需负刑责
法律界人士表示,持气枪射伤他人涉及藏枪及伤人两项罪名,如证实所用气枪发射能量不超过规定的两焦耳,虽可免去藏枪罪名,但仍须负伤人罪责,经区域法院裁定有罪者,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如果气枪发射能量超过两焦耳,根据《火器及弹药条例》,违者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十四年。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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