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31日电】将于4月5日发行的《远东经济评论》刊载一篇社论﹐针对最近新闻公司少东家詹姆斯*梅铎讨好北京﹑贬抑信仰自由和民主的一番献媚之词发表看法﹐认为其可耻言论为其在华既得经济利益所驱使﹐有违民主社会的理念﹐更有违同情弱小﹑呵护良善的道德良心。译文如下﹕
言论自由是我们拥有的最重要的权利。它理所应当地在美国人权法案中被奉为圭旨并被作为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是我们保障其他权利的基础﹐这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所以﹐当我们发现有人一边在享受这个权利而一边又质问他人言论自由(或在此为宗教自由)的权利时﹐我们就要觉得气愤不已了。上周﹐新闻公司明星电视(News Corp.’s Star TV)的主席兼执行长詹姆斯*梅铎在洛杉矶密尔肯学院年度商务会议上发表谈话﹐把法轮功精神运动描绘成“危险的”和一个“末日邪教。”
没有人逼着你接受法轮功的信仰。事实上﹐我们都有不同的宗教信仰﹐甚至我们有许多人根本就没有宗教信仰。关键在于﹐信与不信一个宗教信仰﹐这是我们的一项政治权利。它是构成我们今天社会的基础﹐并且确确实实构成了我们其他权利的基础﹐这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如果梅铎先生只是在表达他对法轮功的神学基础的看法﹐没有问题﹐他有权发表这样的观点。但据洛杉矶时报的报导﹐梅铎先生进而替中共政权镇压该团体进行辩护并说“它(法轮功)明显没有把中国的成功放在心上。”更有甚者﹐梅铎先生还奉劝香港的民主人士接受极权统治下的生活现实。我们以前曾经说过﹐香港过去一直是亚洲最自由的地区之一﹐即使在英国统治下缺乏民主。这是一个对自由有着健康态度的政府治理下的必然结果。但是香港在现政权的统治下却极其缺乏自由。在我们的法典里自由应该明确由民主制度来保障而远不是羞羞答答地隐匿在某些条文中。香港绝不应该信赖其当政者。然而我们在梅铎先生的发言中明白无误地听到他的观点﹐即认为香港和大陆的民权运动影响了中国的发展。但是我们不禁要问﹐到底这个所谓的中国及其利益的内涵是什么﹖
不难猜测﹐新闻公司是把中国的最高利益放在心上的。或者说﹐它学会了这么做。1993年﹐在该公司刚刚收购明星电视后不久﹐梅铎先生的父亲鲁泊特就声明说卫星电视“对所有独裁政权将是一个威胁。”要说北京对这番话不以为然那是轻描淡写了。后来老梅铎先生将BBC从明星电视上撤了下来﹐因为BBC的有些节目惹恼了北京。直到今天﹐人们还在猜测为什么梅铎的一个出版公司会取消出版敢说敢言的末届港督彭定康的回忆录。
但所有那些都已成历史。现在怎样﹖今天﹐新闻公司的对华投资包括凤凰电视的部分资本。而凤凰电视和明星电视获准在中国南方和其他地区的高级宾馆和外国人寓所播放。今年﹐新闻公司﹑Goldman Sachs和几个中国公司合资3.25亿美元买下提供宽带电信服务的中国网通12%的份额。
我们不得不怀疑这个享受着所有自由的詹姆斯*梅铎﹐到底是什么驱使他站出来劝解那些尚在渴求自由的人们﹐要他们餍下苦果。
大纪元新闻社编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