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22日讯】2000年的《中国青年报》曾经有一则报导令我难忘。这则报导的题目是《”振铃”收费对话没结果》。内容说的是:按电信行政规定,电话打通了,不管电话铃响多长时间,只要没人摘机接听,打电话的人就不该付钱。这其实是电话用户”先天”知道的”天理”。可一些地方的电信局,却规定只要电话响了6下就收费。例如杭州市竟出现”10秒以下”也收费的奇事。好象这些电话总是电话铃一响,才”喂”了两声就打完了。如果收话方根本没摘机,那就意味着电话铃还没有响6下,”杭州电信”就急着收电话费了。
“天理”不容的事就在朗朗乾坤下发生了!浙江大学的100多位教授怀疑是”杭州电信”在”搞鬼”,于是从百忙中挤出宝贵的时间,统计出1,218个长话”超短时话费”项,并派出12位教授代表(有关上访规定:代表数为3~5位),”在杭州市纠风办的协调下”,与该市电信局领导对话,作面对面的质疑。
教授们自然不太好糊弄。孙志华副局长辩称:”对2,574个’超短时话费’跟踪发现,97%是对方终端的传真、录音电话等。”教授们问局长:中国老百姓有多少家庭有这样的终端?为什么”超短时话费”没出现在200电话和磁卡上?当孙局长声称”杭州电信”的计费系统”绝不可能”存在”问题”、因为”目前的技术还做不到”时,”立即遭到许多教授的反驳”。教授们指出,”在电话计费系统加载设置,计算机编程上增加或改变指令即可完成。一位教授当即说,’你如需要,我马上就给你做。'”其实,如果技术上办不到,中国电信行政还有必要做出上述规定吗?如是扯谎,真是扯谎也不看看对象,莫非习惯成自然了?
教授们并算了一笔账:杭州电信仅”超短时长话收费”一项,每年就高达3,600万元。而市内电话一块呢?由于电信部门总以”技术限制”为由,(实际是怕麻烦或许还怕出乖露丑,不肯”为人民服务”)不肯打印市话收费清单。教授们对”市话是否存在此类反常现象尚不得而知。”
看了这则报导,我又一次在电信问题上想到了”知识就是力量”,这句几百年前”资产阶级思想家”老培根的名言。最早一次想到,是在看到1998年3月20日《南方周末》沈洪嘉副教授的文章。
其实知识、科学本身没有力量,当、且仅当它们被应用时,才产生力量。当然,当人们运用科学知识的时候,会有一个道义尺度的问题。当年刮浮夸风时,有大科学家推波助澜说:在自然条件与耕作技术达到最佳情形时,一亩地打几万斤粮食是可能的。应当说对”歪理邪说”的泛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电信乱收费的问题上,一些是非其实并不复杂。可一当有”专家”站出来为垄断行业的不正之风辩护时,事情便即刻变得复杂起来。例如说”由于电话线路、信号信道具有唯一性,故而收取月租费不给免打是合理的”。其实,任何商品一经售出,其所有权、使用权在法律意义上,就都是购买者唯一拥有的。商品的技术特性并不影响到问题的权利实质;又如说”收取初装费是国际惯例”,而实际情形根本不是这样;再如说”以秒计费、手机单项收费在技术上有困难”,从事电子技术教学研究的沈洪嘉先生指出,在我国现有的技术条件下,实行以妙计费、单项收费并没有任何技术上的困难。等等。
可见在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的问题上,更有一个运用者的社会责任选择、价值立场取向的问题。科学技术知识的用处很多,由此也就带来”知识”份子的做人问题。”知识”的运用并不总有善恶问题可追问,但经常有善恶问题值得追问,乃是不争的事实。这告诉我们,对于专家,需要倚重,但不可迷信!浙大百余教授的行为则是电信消费者的共同福音。
有人说,教授们运用知识,恐怕首先是为了维护他们自己的利益吧。其实,教授们”电话费大都由国家报销”,而即便为了自己也是值得大大提倡的。因为,每个人都有维护其合法利益的利权,更何况一般说来,人们自己的利权只有自己才更加关注呢。在法治社会,任何个人的维权行为,都会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使他人受益。这一点在上述教授们的努力中毋庸置疑。
–转自《民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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