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月7日讯】上海市某教养所干部姚志龙多次强令妇女脱光衣服,拍摄裸照150余张。2月6日,他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制侮辱妇女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劳动报报道,去年4月10日晚8时许,姚志龙身着警服,携带手铐、照相机等物,来到天山西路外环线小树林地带。他见女青年郎某与男友正在亲热,便上前“盘查”。姚志龙先将郎某男友铐在树上,然后将郎带到拐角处,强令郎脱光上衣,又强令她脱裤子。此时,公安人员赶来将姚抓获。据调查,姚志龙从1999年6月至案发,曾先后多次采用这种方式,强令妇女脱光衣服,供他拍摄裸照达150多张。
长宁法院一审判处姚志龙有期徒刑4年,姚以量刑过重提出上诉。法院2月6日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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