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前,甘肃《兰州晚报》五次报道共军跋扈违法事件;《中国国防报》说,当局对报道非常重视,“作出严肃处理”。《兰州晚报》几位编辑或遭处分,或遭革职。
同时,《山西青年报》记者高勤荣揭露官场贪污的报道也获得当局重视。严肃处理的结果,是高勤荣因受贿、诈骗、拉皮条等罪名被判入狱十二年。因高勤荣报道而一度丢官的山西运城公安局长则官复原职。
此外还有陕西《各界导报》记者冯钊侠:他多次揭发当地黑幕,上月下旬终于横死西安市郊,咽喉、动脉都给割断。当局马上断定他是自杀,由他妻子奔走喊冤好了。
以上一切,都很符合新中国国情。最近中共信息产业部因应科技发展,颁布《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说网上言论须负刑责,贯彻了新中国言论自由的精神。
这种精神,唐朝权相李林甫阐释得最为透彻。他居相位十九年,教负责论政的谏官但领俸禄,切勿论政,理由是:“明主在上,群臣将顺不暇(群臣顺从明主命令还来不及),亦何所论?君等独不见立仗马乎(你们不见立在宫门外的仪仗马吗)?终日无声,而饫(饱)三品刍豆;一鸣,则黜之矣。”他更把上书论政的谏官杜 贬逐,以警其余,故此群臣都变做仗前暗马。今天,只要忠实执行李林甫遗训,一定可以免却不少革职、牢狱以至自杀厄运。
唐朝由盛转衰,始于唐玄宗重用李林甫。玄宗晚年和朝臣裴士淹闲谈,承认李林甫“嫉贤妒能”。裴士淹乘机问:“陛下诚知之,何任之久耶?”玄宗没有回答(《新唐书 李林甫传》)。他总不能说自己耽于淫贻祸国家。
今天新中国的言论自由精神会不会贻祸国家,天下有目共睹。中共的“四项基本原则”,在民谣里变成“吸烟基本靠送,喝酒基本靠贡,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其他都不言可喻了。
而在香港,新中国式言论自由也渐趋蓬勃。今年初,大律师公会主席汤家骅出席法律年度开启典礼,说董建华政府不应敌视敢言者,不应出动大埔儿童合唱团支持所谓《公安条例》。他似乎不知道新中国需要的正是合唱的儿童,不是争鸣的万马。(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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