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月16日讯】 台中县警察局和平分局长陈沧楠,因以不实单据报销震灾补助款,前后四次侵占震灾公款四十万元,经监察院弹劾,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十六日议决休职三年,以资惩戒。
陈沧楠涉嫌侵占贪污刑责部分,去年经检察官声请羁押起诉后,目前由台中地方法院审判中。
据中时 电子报报导,九二一地震发生后,台中县警察局于八十八年十月向县政府争取得补助款六百余万元,和平分局获分配误餐费及杂支费共七十七万余元。
和平分局长陈沧楠明知该分局办理救灾实际支出不多,却由承办业务的巡官向辖区餐馆及商店,索取空白收据,伪填采购便当、矿泉水等物品,凑足七十七万余元,再假借业务检查之名,收取警员名章,在报销凭证上,向台中县警察局报销请款。
接着,陈沧楠即借词专款专用,指示所属分四次交付震灾补助款,予以侵占花用,事后才以借款名义回补,以掩人耳目,去年五月廿八日,台中地检署检察官率警调人员搜索他的分局长办公室,当场扣得回补的四十万元现金,并声请法院将陈沧楠收押禁见。
监察院于去年十一月弹劾陈沧楠,并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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