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按:试图写深圳故事系列,由每一个独立的故事组成。没有按照故事发生的时间顺序排列,也没有按照故事的性质分类。故事都是真实的故事,有作者亲身经历的故事,也有听说的故事,可能会有情节上的不准确,但不会有大的出入。由于不能侵犯个人隐私,故事里涉及到的人名大都是作者臆造的,请读者谅解。)
一、提心吊胆的深圳人
可以说深圳是中国最好的城市。深圳人的平均年龄不超过三十岁,年轻的城市,年轻的市民,使得整个城市显得生机勃勃。全国有知识有才华的人向深圳集中,最富有的人也几乎集中在深圳,如果说北京是中国官员最多的城市,那么深圳是中国流动官员最多的城市。从中央高官到省部级高官,再到市县级的官员,差不多每年都要来深圳几次。但深圳也是妓女和强盗出没最多的城市,全国最年轻最漂亮的妓女云集深圳,为深圳的繁荣昌盛带来了动力;同时,最具技巧,最具胆量,最膘悍的小偷强盗也云集深圳,让物质生活充裕的深圳人提心吊胆的过日子。眼下又临近年底,强盗小偷象往年一样开始了大规模的兴风作浪,恐惧又降临深圳人。
我昨天到医院去探望一位留医的朋友,令我毛骨悚然的是他浑身上下竟有十六处刀伤。他告诉我说,是在宝安区遇到了打劫。四五个强盗逼着他用信用卡在银行提款机上提现金,但中国的银行在每天的金额上是有限制的,当强盗看到还有大量的余额时,并不满足几千块现金,试图劫持他到另外一个地方,继续让他想办法将另外的余额全部提出来。对于一个被劫持者来说,钱并不算什么,重要的是生命。但是这年头,强盗往往不仅谋财还要害命,如果被绑架,撕票几乎是肯定的。于是,这个朋友说什么也不肯跟着强盗走,千方百计挣脱逃跑,搏斗期间被强盗乱刀砍伤,幸运的是生命没有危险。
深圳的抢劫似乎多于小偷。小偷一般有两种行为实现目的,一是在街上掏包,一是入室行窃。在我看来,小偷的行为都是鬼鬼祟祟的在暗地里做事,实在是偷偷摸摸,不是光明磊落,小偷的性质是要避开主人的注意,当然还要避开警察;强盗则不同,打劫是光明磊落的行为,就是使用暴力谋取被打劫人的钱财,强盗只是避开警察,决不避开当事人。但我还发现一种介乎小偷和强盗之间的行为,不知道应该取一个什么名称更合适。比如在深圳的中巴上,是小偷经常下手的地方,他们往往几个人一起配合在中巴上行窃,假如行窃成功,那就可以定性为小偷,假定在行窃时被当事人发现,那么几个小偷立刻就变成了强盗,他们会用武力威胁当事人就范。中巴上的其他乘客决不会干涉,还惧怕引火烧身呢!于是,当事人敢怒不敢言,任凭强盗将钱财洗劫。
深圳人有句俗语:没有被打劫过的深圳人不是深圳人。深圳人几乎百分之百被打劫或被偷盗过。有一位叫笔名叫”憨子”的网友是深圳人,他说他的单车被偷了十几辆。丢单车对于深圳人来说简直司空见惯,人们都习以为常。单车不值多少钱,就是心疼也是一下子,过去了谁也不把它当回事。偷单车的小偷我们都不把他当作小偷,哪怕现场抓个正着,一般最多骂几句了结。
我有一次被抢劫。那是十年前的事了,当时我站在马路边用手提电话正在通话,将一个装有几本书的旅行包放在路边。这时一辆摩托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坐在车后边的人将我的包一下就提走了,我一看,急得大喊:”那是书,快还给我!”还真的追了几步。但那摩托车的速度实在太快了,我又不是神行太保,如何赶得上?当然我是非常愤怒。可是后来又一想,我又止不住偷着乐,心想,我愤怒,那强盗肯定更愤怒,竟然冒险抢了几本破书!前两年强盗终于在我身上得逞。我当时走在公安消防队门口,被摩托车强盗从背后将我的皮包抢走,里边装的不是书,真的有一千多块现金。还有一次我是非常愤怒,在中巴上小偷竟然在我不知不觉中把我的西服从外边割开,将我的手机偷走。如果从里面割开还罢了,起码那衣服还可以穿,从外边割开连衣服都不能再穿了,这年头也不兴”缝缝补补又三年”。那件西服外套是孩子他娘花了一千五百块狠很心给我买的。真是令我懊丧。
公安局的朋友告诉我,现在深圳小偷强盗太多,都抓不过来。虽然深圳警察编制也不少,但管理体制有问题,各个机构、部门之间缺少协调,往往是”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当有的受害群众向警察求救时,大都感到失望。有一个妇女告诉我,她被打劫时,有一辆警车路过,她去揽车,但那警车竟然飞驰而过,根本不停。
离新年还有几个月,现在深圳人议论的话题就是强盗问题。深圳人上街总是提心吊胆,女孩子经常将皮包用双手捂住挎放在胸前,男人的手不停地触摸屁兜里的钱包,眼睛都在警惕地注视着周围,好象就有强盗在身边。不奇怪,深圳人在全国说来最富有,小偷强盗不打深圳人的主意打谁的主意?
二、嫖娼的优秀工人
我曾经在一家香港人开的公司做行政工作,也负责编辑一份不定期的公司小报。公司很大,也对外称集团公司,其实主要经营进口石材,包括大板与荒料,同时也进行简单的石材加工。
有一天,公司副总经理老胡找我,对我说:
“赵总(我挂名副总,主要是对外应酬方便,实际上我只是一个普通行政管理人员),有件事想跟你商量一下,看有没有办法解决。”
我说:”什么事?”
老胡说:”记不记得陈四海,就是去年新年总结表彰大会上发言的优秀工人代表。”
“当然记得。我主持的会议,他发言时很害羞,也很激动,念稿子老是结结巴巴。”
“对,就是他!出事了!失踪了好几天,厂长都急了。小陈是骨干工人,没有他厂里工作都受影响。”老胡停顿一下,抽上一支烟,接着说:”这不,通过他老乡才知道他的下落,被公安局抓了。”
“什么事呀!就是被抓了公司应该接到公安局通知,怎么公司才知道?”
“咳,是嫖娼被抓的。”老胡一脸无可奈何,流露出不屑的表情。
是啊!嫖娼算个狗屁事,在深圳乃至全国都是太正常的事了,大都是以罚款了结。一般是将嫖客和妓女先抓到派出所,然后由嫖客打电话给朋友,由朋友送来罚款,当时深圳的标准是人民币5000元。一手交钱,一手放人。当然,如果被抓者里面有人也会直接放掉,这样的情况不是很多。对于嫖客来说,钱是小意思,赶快出来最重要。大多数嫖客都是生意人或老板,关在派出所可不比正式关在监狱。派出所是临时关犯人的地方,没有什么设施,一个小黑屋里可能关着几十个人,又拥挤,空气又不好。这还是小意思,最叫这些有钱的嫖客难以忍受的是,监仓里什么人都有。有小偷,吸毒的,打架斗殴的,黑社会的,也有妓女、嫖客等,有喊冤枉的,有喊要水喝的,有骂街的,放屁拉屎撒尿都在这一间屋子里,汗臭味、尿臊味充满在空气中,谁不想赶快离开这鬼地方。象我们公司小陈这样的优秀工人,公司一定会出面想办法让他尽快出来,花钱应该是小意思。
我问老胡:”救小陈公司打算出多少钱?”我心里想,小陈是公司的优秀工人,是加工车间的技术骨干,公司的老板一定不惜金钱将其救回。所以我很有信心地问老胡。老胡是个老实人,50多岁了,是典型的工农兵大学生,原在一家公司做行政工作,被老板用高薪挖了过来,年薪也有二十几万。其实老胡在工作上很平庸,他的主要特点是对老板忠诚。在中国,一个大公司老板在用人方面首先考虑的是忠诚,至于才华,要看做什么工作,技术和业务工作一定需要精明能干的人才,但是对于行政人事工作,在老板看来只需要忠诚就行了。老胡虽然是副总,但公司所有的人没人瞧得起他,他实际上也没有什么实权,每天忙忙碌碌,一点芝麻大的小事,在他身上可都成了大事。办事效率很低,说话罗罗嗦嗦,还经常莫名其妙的得罪人。
老胡说:”花多少钱,公司可以先垫上,等他出来后再从工资里扣除。”
我一听,才知道公司救小陈有两个想法,一是为了公司业务,小陈的确是工人骨干,缺少他虽然不能说使公司正常运转出问题,但有了他,厂长等会很轻松;二是要在工人中制造影响,随便一个工人出了事,老板会关心工人的疾苦,解决工人的实际问题,赢得工人对公司老板的信任,是公司凝聚力的大事。不过救人的费用还要在其工资中扣除,资本家就是会精打细算。
我问老胡:”小陈是怎样被抓的?”
老胡说:”是上个星期天,他在荔枝公园门口与鸡婆(深圳人对妓女的称呼)谈价格,让便衣跟上了。后来在蔡屋维一个房间里被抓的。”
“怎么抓了之后没有给公司打电话?”
“他可能不好意思。也没有向公安局的交代是哪个公司的,所以被判处劳教一年。”
我心里想,之所以被劳教,主要因为小陈是个穷工人。工人能有几个钱?公安局的恐怕都没有指望罚款。这年头嫖娼的大都是有钱人,有几个被抓被劳教?
老胡补充说:”据说是冤枉的,没有形成事实。”
我说:”与鸡婆讨价还价,并且还跟人家进了房间,不管是否发生性行为都可以认定嫖娼。”老胡对法律知识知道不是太多,以为没有事实上的性行为就不应该以嫖娼罪名判劳教。
我接着说:”我们先把情况搞清楚,然后想办法把他救出来。是不是我们先去劳教所探一下小陈,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我们公司的优秀工人。”
于是,在规定探监的日子里,我驾车和老胡到了T看守所。办完手续后,在门外等候会见。门外也有三三两两的探监人,都是看上去精神萎靡的穷人,大都是被劳教人员的兄弟姐妹或同事,有的在一旁窃窃私语,一脸不满情绪。
我买了几罐可乐,等了大约十分钟的样子,就听到叫我的名字。我和老胡从侧门进到一间有二十几平方米大小的房间里,一眼就看到小陈站在那里。小陈显得很激动,两只手分别抓着老胡和我的手,禁不住滚下了两行热泪。那是激动和期望的眼泪,他还是象在台上讲话时那样结结巴巴的说:”感谢领 领导来 来看我 ”
我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顺便将一罐可乐打开递到他手里,安慰他:”别着急,慢慢说。”
老胡说:”公司领导得知你出事,都很关心,也正在想办法让你尽早出来。”
在会见劳教人员时,看守是在旁边监督的,而且时间是有限制的,因此,我尽快问他,是不是真的办了那件坏事。小陈承认。我打官腔说:”嫖娼是违法的事情,劳教你也是正常的。希望你好好接受劳动改造,认识错误,公司一样会重用你。”其实我知道,公司根本不管工人的私生活,重要的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老板赚钱。何况这嫖娼的事是所有人都有可能的,只不过你运气不好罢了。
小陈也心知肚明,我这番话是说给看守听的。他唯唯诺诺连声称是。
老胡又关心地问他有什么困难,公司一定会尽力帮助和一些安慰的话语。
在回去的路上,我对老胡说:”我早就给你说过,咱们工厂里全是男工人,那是不符合人性的。连马克思都说过男女在一起工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俗话说得好,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其实小陈不就是解决一下性的需求嘛!”
老胡对我的说法不置可否。
我忿忿不平的是,在中国嫖娼也有特权。看看那些贪官污吏,看看那些富豪大亨,哪一个不是在灯红酒绿之中过着纸醉金迷的糜烂生活?他们自己的”天龙八部”就是”吃喝嫖赌,酒色才气”,不仅在声色犬马之中荒淫无耻,在社会面前他们还经常表现为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嫖娼对于他们说来是太容易的事情了,而且也是最安全的事情。他们可以住在四五星级酒店,这些地方公安局谁去查房扫黄,就是北京、上海、深圳乃至全国各地,只要是官僚和富有的人,嫖娼是他们的特权。他们也从不满足嫖娼,还要包二奶、三奶。他们的性器官得到充分使用,他们的淫欲也得到充分满足,而象小陈这样的穷工人,仅仅是解决一下性饥渴问题,竟然抓去劳教。不公平,太不公平!如果按照法律办事,首先应该劳教的是那些富豪和贪官,无论从嫖娼的性质、数量,还是从嫖娼的目的性来看都应该如此。但是去劳教所看看,没有一个富豪和官僚因为嫖娼被关进去的,关进去的只有穷工人、农民和小商贩。
工人也是人,难道他们只有默默地干活,为资本家,为国家拼死拼活任劳任怨的义务,谁去关心他们的生活。他们象牲口一样,性的问题也要受到主人和社会的约束。工人嫖娼与富豪官僚嫖娼性质不同,他们微薄的收入也只能让他们偶然解决一下性的生理需要。人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冷了要穿衣服,悃了要睡觉,有性要求也需要解决一下。这些都是人的本性,为何唯有对工人、穷人限制?法律的公正性在哪里?
三、与乞丐同席就餐
读金庸的武侠小说常常是一口气读完,当然是囫囵吞枣,嚼不烂,总是隔段时间回头再读,还是一目十行,依然狼吞虎咽,图个快意当前,比起其他金庸迷相差太远。相信芦笛芦大侠就懂得细大不捐,细解其中滋味。芦大侠的那篇《爱国入门–“马屁之邦”》写得脍炙人口,让人读起来解渴。芦大侠把星宿派弟子和中国现代”爱国分子”联系起来,刚好恰如其分。
我是个不及格的金庸迷,但还是记得不少故事人物和情节,尤其是丐帮,象洪七公和乔峰,这两个丐帮帮主,都是令人钦佩的大英雄。不知道历史上是否真的象武侠小说里描述的有丐帮这个组织,但小说家所编成的故事却那么活龙活现,编出来的人物又是那么形象、生动、逼真,叫人宁愿相信。但认真想一下,觉得历史上真正的丐帮应该不存在,如果已经存在了一两千年,我们的祖宗应该有详细的记录。乞丐,从小就知道,也叫要饭的。不过那是旧社会的产物,新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如果还有乞丐,那不是给社会主义抹黑吗!
文革后的一段时间,金庸、梁羽生、古龙等的武侠小说在大陆依然是禁书,开始时偷偷看,后来不仅能读到小说,还能看到武侠电影电视剧。年轻时觉得很新鲜,也很入迷,从小说中发现这乞丐也非同小可,他们常常行侠仗义,杀富济贫,个个都是侠肝义胆的英雄。不禁对乞丐肃然起敬,不过却很少看到乞丐,偶然看到,或者在家门口主动给些剩饭剩菜,或者在车站马路旁,主动送上一毛、两毛钱。改革开放使人民富裕了,国家强大了,但要饭的乞丐反而多了。尤其在深圳,全国各类乞丐云集深圳,大街小巷,不管是人头簇拥的闹市,还是僻静乡下,这乞丐到处可见。受武侠小说的影响,有时自己幻想组织一个丐帮,按照武侠小说里建立帮规,让要饭的都遵纪守法,老老实实要饭,同时也要行侠仗义,维护乞丐的权益。什么乞?O旧中国的产物,早就丢到爪洼国里去了。
有一次,我与一个朋友在路边小店吃饭,走过来一个乞丐,衣杉蓝缕,污秽不堪,年纪约50岁左右,是个瘸子,单手拄着拐杖。他用浓重的河南口音对我说:
“可怜可怜我,给口吃的。”
我立刻联想到武侠书里的丐帮,但也没看到他身上有麻袋,当然猜不出他是几袋弟子或长老。油然生情的我很尊敬地对他用河南话(我会讲中国许多方言)说:
“别客气,坐下来一块儿吃。”
那乞丐以为听错了话,竟然呆住了,呆滞的目光注视着我,那意思好象是说”真的吗?”我知道他不好意思,一个穷叫化怎敢坐到饭馆吃饭。我说:
“就是叫你坐到这里,”我指了指旁边的椅子,”别害怕,叫你坐你就坐!”
这时饭馆老板娘走了过来,恶狠狠地对那瘸腿乞丐吼道:
“快滚,快滚,别在这捣乱!”
我急忙对老板娘说:”我买单,你怕什么?我愿意让他坐这里吃饭。”
老板娘满脸堆笑对我说:”老板(深圳饭馆对食客都称老板,我这里没有想沾便宜),这怎么行呢,我这里是做生意,一个要饭的坐在这里成何体统。您要可怜他,给他一点吃的,让他走吧!”
这个饭馆我经常光顾,也帮衬了不少,自然都很熟悉。我不客气的对老板娘说:
“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你懂不懂,全世界无产者都要联合起来,在一起吃顿饭算得什么?”一边说着,一边我将那瘸腿乞丐拉过来坐下。
这老板娘一看也没辙,大概也不愿意得罪我这经常光顾老客人,嘴里嘟囔着什么,不情愿地走开了。
我问他:”贵姓?”
他说:”姓张。”
我说:”家乡是河南什么地方的?”一听口音,就知道是河南的。
他说:”兰考。”
我说:”那不是焦裕录所在的县嘛!”
他连忙说:”是,是。”
我让服务员给他拿过碗筷,并且也一样拿过一个酒杯。
他说:”俺吃饱饭就行了,俺不敢喝酒!”
我说:”有什么不敢的,我们丐帮个个都是顶天立地的英雄,都是大碗的酒大块的肉,有饭同吃,有难同当,千万别客气!”我竟然把自己当成丐帮一员,飘飘然,以为武侠小说里的情节又重现了。说着给他倒了一杯酒,送到他手里。然后端起酒杯,对张乞丐说:
“来来来,咱们共同举杯,为改革开放,为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也为你早日富起来,干杯!”我拉着我的朋友,一起与这张乞丐碰杯,然后一仰脖子,将杯中一两白酒”咕咚”一下就干了下去。
张乞丐似懂非懂我的豪言壮语,两手举杯,颤抖着,也是一饮而尽。
先前本来就已经喝了不少,这张乞丐的到来,又引起我的豪气。
“来,吃菜,别拘谨!”
张乞丐夹起一块扣肉往嘴里送,可能是因为紧张,快到嘴边时,倏地,那片肉掉到地下。他连忙毛腰捡了起来,用嘴吹了一下,我刚要说”扔了它”,他已经 到嘴里。我还是说了声:”脏了,不能吃。”
他说:”不脏,不脏,这地上挺干净的。”
这时我问他:”为什么出来要饭?”
他说:”家里发大水,没有收成,不出来要饭日子咋过?”
我问他:”孩子不管你吗?”
“孩子自己都顾不了自己。再说,娶了媳妇忘了爹娘,谁还指望他们。”他一边说一边大胆地又夹起一块扣肉,这一次手没有颤抖,大概把我当成朋友了。
我又同他碰了几杯酒。心想,这要饭有的是真穷,是被迫的。但个别也有习惯成自然的。记得我家乡有一个县,那里的人有一个习惯,每当秋收过后,没有农活做,一家大小,锁好门窗出外讨饭。并非家里没有粮食吃,而是将粮食储存起来,预备灾荒年或家里发生大事时,如生老病死的、婚丧嫁娶时用。当然我也理解,这是那里的祖宗遗留下来的风俗,有备无患嘛!这张乞丐究竟属于哪一种情况不得而知。但肯定一点,他是中国最穷的农民。不管站在哪个角度,都应该同情他们,怜悯他们。
酒足饭饱时,张乞丐对我说:
“俺想到香港要饭,如果要到港币,能不能到你这儿换成人民币?”
我哈哈大笑:”那边界线有铁丝网,也有军警巡逻,你过得去吗?”
他说:”家乡有人已经过去了,俺有办法。”
我说:”好!只要你要得港币,尽管找我换。”
他说:”你能留个电话号码吗?我回来后给你打电话。”
我说:”当然可以。”说着,我招手让服务员过来,要过纸、笔,将我的电话写给了他。
临走时,我问他还要不要钱。心想,既然都交了朋友,再给他十块钱算得什么?
可是他挺义气。说:”俺吃了你的饭,喝了你的酒,钱俺就不要了。”
这事情已经过了八年了,到现在也没有收到他的电话。大概也没去成香港,这港币自然要不到,也不会找我换钱。多么希望这个故事能继续下去,说不定还会有许多精彩的情节,令人无限回味。但我不是写小说,因为这是真实的故事,我不能瞎遍乱造,否则就违背了我的本意。也许有一天想写小说,把这故事重新编写,也说不定。
小常宝是”八年了,别提它了”,我是八年了,老想着这个故事。我还是幻想有一天张乞丐背着八条,不,是九条麻袋,再来到深圳,与他再到酒楼饭馆喝上一通。他的拐杖可能变成镶金的呢!
在深圳,乞丐一般来自河南、安徽两省,但现在的乞丐大都不要饭,都是要钱,或者以另外方式乞讨。我简单归类为:
一、纯粹要饭的。就象张乞丐那样,当然你给钱他也要,是因为饥饿,这也是最低档乞丐,现在在深圳几乎看不到;
二、纯粹要钱的。这一类现在居乞丐大多数。不象我小的时候,给上几分钱,最多一毛两毛钱,通货膨胀使得乞丐也有最底要求,你如果现在给他两毛钱,他会当着你的面扔掉。少说也得五毛以上;
三、体面乞丐。我自己遇到至少三次。这一类乞丐衣着都很干净整洁,以非常文明的方式乞讨。
我就再说说这体面乞丐。一次是在家门口马路旁,几个背着行李的安徽人,有男有女,年龄都在三十几岁以上。他们拦住我说:”一天都没有吃饭,能不能给买个饭盒?”我毫不犹豫从钱包里拿出二十块给了他们。
还有一次,在街上遇到两个妙龄女郎,也就是二十多岁,穿戴整齐,根本看不出是乞丐。她们对我说同样的话:”一天都没吃饭,给买两个饭盒吧!”
我说:”好啊!”说着,我就往路旁小店走过去,她们尾随着我。我一看,也不好意思,还是拿出十块钱,递到她们手里。
为什么会这样做呢?因为有朋友告诉我,现在社会上有许多小骗子,以要饭吃为名,实际是要钱。所以,当那两位女郎真的跟随我买饭盒,我就当成真的了。后来,有朋友告诉我,她们可能是看你的长相善良,才会找你下手,你是上了当。
前些日子,我又遇到一个二十几岁的女郎,他不是直接给我要钱,或者要钱买饭盒,而是礼貌地说:
“先生,能不能用一下你的电话,我有急事,兜里没有钱打电话。”
我一想,这助人为乐是我从小就有的品德,打个电话算不得什么。于是,我问:”打到哪里?”
那女郎说:”打回老家安徽行吗?”
我虽然经常囊中羞涩,但总算过得去。长途费用当然高,我还是咬咬牙说:
“你要尽快说。”我不敢让她拨号,还警惕地周围看了看是不是打劫的圈套,然后说:
“你把号码告诉我吧,我来先拨号。”
她告诉我的号码,果然是安徽的。我拨通后,将电话交给她,在一旁听她将什么,是不是真的有急事,别又是骗子。
其实她根本不想隐瞒,就是想让我听。那电话好象是打给她父亲的,她说:
“爸爸,我刚到深圳钱包就叫人偷走了,连边防证都没有了,……一天都没有吃饭了,你能不能找一个深圳的熟人帮帮忙,……还有,赶快办一个边防证寄过来……”
我在旁边一听,心里说:”是不是又在演戏,故意说给我听,让我起同情心。”
她知道我听清楚了她的电话内容,微笑着将电话还给我,连声说:”谢谢”。可她并没有立刻走,那双期盼的眼睛望着我。
这时,我觉得这是个圈套,没有给她钱。
这个社会变成什么了,连乞丐也分不清真假,难道人与人之间都变成一种不信任的关系吗?难道都是利用和欺骗的关系吗?想到前几天看到网友的一篇文章,里面讲到一个俄罗斯人,看到一个中国人在冰天雪地里站着,没有帽子,主动脱下自己的皮帽扣在那个中国人的头上,由于语言不通,用手势比划,叫那个中国人在明天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来还帽子。可是,那个中国人回到住处,给同事炫耀讲他今天遇到了俄罗斯”傻帽”,还指着那顶帽子说:”这不,就是这顶傻帽!”
我还是怀念那位淳朴的张乞丐。不知道在中国,还有没有诚实的乞丐。我是不再幻想有组织的丐帮了,那乔峰式的乞丐只能永远地回忆,只能在我们的心里被永远崇敬。
四、撂倒美国人
我擦好了三八枪
我子弹上了膛
我背上了子弹袋
我浑身有力量
别看他武器好
正义在我方
我撂倒一个俘虏一个
缴获他几枝美国枪
这是我年轻时在中国流行的一首歌曲的歌词,现在回味还是感觉很有趣。原以为是抗美援朝时的志愿军歌曲,后来一想,不对,应该是解放战争时期的歌曲。抗美援朝战争固然会缴获美国枪,但我们志愿军也已经基本上不用三八枪了,主要用的还是苏联造的冲锋枪,尤其是那转盘机关枪更是著名。”三八大盖”步枪曾经是侵华日军的武器,那性能可比”汉阳造”好多了,中国当兵的如果能用上”三八大盖”可是不容易的事,何况当时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游击队、民兵等还要经常使用长矛大刀。但是后来日本人投降,还是缴获了许多”三八大盖”,八路军的武器有了改善,尤其东北的日军向苏联红军投降,留下大量武器装备,最后还是都给了共产党的军队。所以,我们的老八路后来的解放军很自豪地擦三八枪。那国民党军队都是美式装备,解放军当然要”缴获他几支美国枪”。
中国与美国两个国家隔着太平洋,本来就没有什么冲突。就是从历史记载的八国联军进北京,当时的美国还没有英、法、德强大,中国人的仇恨主要集中在英国、日本、俄国身上,鸦片战争、中法战争,割让台湾给日本,还有那些不平等条约等,美国人没份,更没有割让领土给美国,所以中国人没有道理仇恨美国,何况,中国在抗日战争中,主要的国际援助还是美国。所以美国是中国的朋友。仇恨主要是意识形态,即社会主义阵营和资本主义阵营之间的矛盾,但中美两国并没有民族矛盾;仇恨还在于美国帮助在台湾的国民党政权,尤其是韩战的爆发,中国同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队打了一场恶仗。这诸多原因加在一起,增加了中国人对美国的仇恨。时代不同了,现在的中国人对美国只有怨恨,没有仇恨,因为中国人想来想去,这美国也没有什么可恨的。大多数中国人甚至都想成为美国人呢,移民潮的主要目标还是美国。
闲话休提,言归正传。
话说差不多十年前,我有位朋友邀请我参加一次商业谈判,对方是一家美国公司。很好笑的是,这是一次军火贸易谈判。美国这家公司主要生产防弹系列产品,包括防弹汽车、防弹轮胎等,记得是纤维材料的防弹产品。美国人想转让生产技术给中国。我哪里懂得军火生意,我那朋友大概是让我混饭吃。我还从来没有同美国鬼子在谈判桌上交过锋,自然我是感到很新鲜,充满了好奇心。我的英文口语很差,为了方便,我还特意带了自己的英文翻译,其实那是多余的。那美国佬本身就带着一个新加坡人和一个香港人,聪明的美国人不可能单枪匹马闯中国市场。
那一天下午,我与朋友们兴致勃勃地来到深圳五星级的阳光酒店。在鬼佬的房间,我们受到了热烈欢迎。有人给我们介绍那位美国人,他叫约翰,五十几岁的样子,秃顶,少许的头发也已经白了很多,。但他满面春风,精神抖擞,在他充满信心的脸上,显出青春永驻的样子。他曾经是美国驻菲律宾大使馆武官,参加过越战。他把随身带来的录象机摆在桌上,手忙脚乱地连上电视机,然后将录象带插进机器里,于是画面就看到一辆飞驰的汽车被步枪子弹连续击中,尤其是打中轮胎,那汽车依然可以以60英里的速度跑上几千米。这约翰通过翻译向我们介绍他的防弹材料的性能,并且拿出两块纤维板,厚度有两公分左右,让我们观看。防弹产品在中国的用途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坐驾,但数量不会太多,用途多的还是银行的解钞车。不过,当时与美国人谈判,我通过翻译说,在中国生产的防弹序列产品,主要还是出口。尤其主要应该出口到中东和非洲战乱国家,恐怖活动猖獗的国家和地区。虽然并不是我的生意,我还是滔滔不绝地胡吹六拉。后来还专门到深圳武警的靶场,用中国造的步枪作了现场试验,效果还是真的不错。
晚饭时间到了,约翰邀请我们到三楼一个宴会厅,当然是中餐潮州菜了。也不记得是谁点的菜,很丰盛。我认识那条鱼,曾经也在阳光酒店吃过,叫什么什么斑,价格最少人民币1600元以上。服务员是男性,外国人吃饭很讲究服务员的层次,男性而且年纪大的服务员档次就显得高,何况这是五星级酒店,大概也有这种招待外宾的礼仪。
服务生拿来两支人头马XO,给每个人倒上。我心里想,过去与日本人、韩国人喝过酒,不知道这美国鬼子酒量如何。看那些美国人都是人高马大,应该都是酒囊饭袋。在电影里,经常看到美国西部牛仔喝威士忌,知道那也是烈性酒,酒精度一般都在四十度以上。中国人的白酒,过去一直在六十度以上,著名的衡水老白干竟然有六十七度。
我晃着高脚玻璃杯,想起来我曾经在香港尖沙嘴大富豪夜总会与朋友两个人喝了两支中号蓝带马爹利,竟然没有喝醉。这次能不能把美国佬撂倒?我们中国当年有”十年超英,十五年超美”的雄心壮志,到现在还是没有赶上。军事力量、经济力量、科学技术等,我们与老美相差太远,于是,我通过翻译大吹特吹中国的四大发明,吹中国五千年悠久的历史,甚至还吹了一些中医、气功的妙用。不过,人家美国佬没有跟我吹美国的发明,可能人家不跟我一般见识,或许是为了做生意不愿意节外生枝。反正我谈了半天,对方没什么反应,我就是对牛弹琴了。这是我又想起那首歌曲,忽然激起了我的强烈的民族自尊心。我虽然没有赶上抗美援朝,也没有到越南前线,不能与美国鬼子面对面真刀真枪地打仗,这”撂倒一个俘虏一个”也没我的份,但如果能在酒席上用酒精撂倒美国人,那一定也为中国人出一口恶气,让美国人也知道我们中华民族酒文化的厉害。
一共五个人,只有四个人喝酒,四个人中间还有一个喝了两杯就投降了。实际上就是三个半人喝酒。两瓶人头马XO喝完,那美国佬还没有倒下。心想,我现在肩负着中国人民打败美帝国主义的重任,当然不能罢休。于是我提议,再要两支。那美国佬要求换牌子,叫服务生拿来两支俄国的伏特加。那也没关系,混酒我一样喝。就这样,你一杯,我一杯,不多一会儿,又将酒全部喝完。这时我心里真的没有底,也已经飘飘然,不知道美国佬到底能喝多少酒,再喝下去鹿死谁手还很难说。不过,我已经下了决心,要以中华民族的酒仙李太白为榜样,那首”将进酒”又在我的心里燃起不屈不挠的斗争火焰,相信美帝国主义是纸老虎。正当我打起十二分精神,准备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大无畏无产阶级革命精神,继续与美国佬周旋时,哈哈,那美国佬投降认输了。约翰通过翻译说,实在不能再喝了。其实也正中我的下怀,我实际上也已经是筋疲力尽。
终于战胜了美国佬,可惜的就是没有直接撂倒他。正当我得意忘形时,那狡猾的美国佬为了挽回面子,竟然提出与我比吃辣椒。我虽然不是四川人、湖南人,但在深圳这四川火锅还是经常光顾,自以为美国人吃辣椒还能吃得过中国人吗?于是,我也不敢怠慢说:”比就比,现在世界上究竟谁怕谁?不是人民怕美帝,而是美帝怕人民!”
服务生端来一盘生红辣椒,那美国佬顺手拿起一个,放到嘴里,只听到”嘎渣嘎渣”一阵声响,那个辣椒已经被他津津有味地吃完了。我一看,也不示弱,拿起一个辣椒放进嘴里,只”嘎渣”了一下,我已经赶快用双手将嘴捂住,太辣了,我眼泪都要流下来。这时我知道自己已经败下阵来,无可奈何举起双手投降。那美国佬哈哈大笑,又拿起一个辣椒,若无其事放进嘴里吃掉。看着美国佬耀武扬威的样子,我感到十分惭愧,这可不是我个人的事情,给中国人丢脸啊!
不过,第二天早上我去酒店看望美国佬时,他还没有起床。等他起来后,发现他直奔洗手间,在里面拼命呕吐,好长时间出不来。我暗自得意,最终还是撂倒了美国佬,作为中国人的我可以扬眉吐气了。至于比吃辣椒的事,这时我却已经忘记了。
五、吃人肉的故事
(本来准备次日凌晨写这个东西,但赵娘子告诉我,管理处有通知,从零点开始停电,一直到次日早上八点。我本来就是个夜猫子,全靠电视、电脑支撑着夜生活,就是去找朋友喝酒,总不能喝一夜吧。先不考虑如何打发自己的夜生活,先把这吃人肉的故事将给大家听。)
“吃人肉的故事”,这也太恐怖了,令人毛骨悚然,栗栗畏惧。不过,我说的故事并不是要危言耸听,勾引看官的眼睛,当然是真实的故事了。
古龙大侠在他的《绝代双娇》中,描写了专吃人肉的李大嘴。这李大嘴武功并不高,主要是靠”吃人肉”的广告宣传,才在武林中占有一席之地。一般说来,再残忍凶暴的人,尽管可以滥杀无辜,但吃人肉者更骇人听闻。在非洲和南美有的原始部落,据说还有吃人肉的习惯,一般是部落之间战争,获胜方将男俘虏吃掉,女俘虏作为战利品,或成为家奴或成为小妾或赐给战士。非洲的大猩猩部群之间的战斗,常常也是将雄性俘虏生生吃掉,雌性的自然占为己有。人毕竟不是动物,但因为从动物演化而来,原始的人类部落有吃人肉的习惯也不希奇。
十几年前,我认识深圳一个作家朋友,姓田,我们就称呼他老田。老田长我20岁,在一家国营大企业工作,年轻时在部队搞文学创作。他的作品我不清楚,乡音未改,是地道的山东人,老家在山东聊城一带。他与我聊天,说起60年的故事时,告诉我他曾经吃过人肉。我说:
“老田,不要骇人听闻呀,这60年尽管饿死成千上万的人,但也不至于吃人肉啊!”
“俺还能骗你?吃就是吃过,还吃了两大碗呢。”老田笑着对我说。他脸上的皱纹耸动着,眼睛里放出光芒,好象这吃人肉不算什么大事。
我好奇地追下去,”您跟我讲讲是怎么吃人肉的?”
老田说:”俺那时候已经从部队转业,在H冶金矿建做行政工作。那时侯,每天饿着肚子,浑身一点儿劲都没有。很多人都得了浮肿病,出门都困难,走不动啊!”老田抽上一支烟,接着说:
“有一天,忽然听到外边有人喊’卖肉!五香狗肉!’俺与几个同事径直跑了出去,只见一个三十几岁的农民推着一辆独轮车,在一棵老槐树下吆喝。车上有一个大瓦盆,那肉香已经钻进俺的鼻子里,沁入俺的心肺,肚子不由得又呱呱叫起来。那挨饿的滋味很难受啊!
“那时侯,人有工资,但买不到东西,能买得到的,价格也太昂贵。’这狗肉多少钱?’俺问那农民。农民说5毛钱一斤。俺一听,太便宜了。赶快掏出钱来买了5斤,同事每个人都买了三五斤不等。俺们欢天喜地回到房间,狼吞虎咽一般,将那5斤肉瞬间吃得干干净净,俺是个大肚皮,一个人吃了5斤肉也不觉撑肠拄腹。”
我插嘴说:”人肉还是狗肉?您吃不出来?”
老田说:”太饿了,哪里去分清什么肉?再说,也没有吃过人肉,狗肉虽然吃过,但要是做的好,土腥气味还是能够去掉的。什么叫饥不择食,那时侯先填饱肚子再说,管不了那么多了。”
我又问:”怎么发现是人肉的?”
老田说:”吃肉是在中午,下午三点多钟,有人跑来告诉俺们,那个卖肉的被公安抓起来了,他卖的是人肉。我的同事一听,个个都傻了眼,都随即跑到院子里呕吐起来。只有俺,什么事也没有。俺不会吐,吃就吃了,人肉又怕什么,俺当时也不知道啊!”
我说:”老田呀,您也真行,知道是人肉竟然还不呕吐。”我又问:
“那农民是杀人犯吧,胆子也太大了,真的有点象《水浒传》里的菜园子张青(赵达功注:此处绝无意冒犯笔名’菜园子张青’的网友)和母夜叉孙二娘开的人肉包子店。”
老田苦笑着说:”不是那农民杀人来卖人肉,跟那孙二娘是两回事,他是挖人家的刚葬过人的坟墓。那时侯饿死的人也多,也不会举行什么仪式,人死了草草埋了,所以那肉还算新鲜。俺也没得什么病嘛!”
我还打趣说:”当年你们山东人开人肉包子店,吃人肉也吃出传统来了。您老吃了人肉不吐,说明有遗传性。”
形容旧社会是人吃人的社会当然不是说真的吃人肉,不过是一种形象的夸张形容。但现实社会中吃人肉也不希奇。不是说真的将人肉放到案板上,进行溜、炒、烧、烤、卤、酱、熏、炖、煮、煲等方式制作,那全都没有,但吃胎盘算不算是吃人肉?中国人为了营养,竟然用胎盘煲汤或煮食,我觉得那也是一种变相吃人肉。我认识一个人,他除了猪肉,什么肉都不吃。他太太为了增加他的营养,不知从哪儿搞来一个胎盘,给他煲汤喝,骗他说是猪肉。结果还是被他嗅出味道来。人肉当然有营养,但那是吃人肉的理由吗?
老田等人吃人肉是被骗吃的,是无意的。但那卖人肉的农民却是真的愚昧无知,根本没有作为人的起码道德,根本没有人性。挖坟掘墓行为本来就是大逆不道的,竟然还要将死人做成食物用来买卖,太可怕了。鲁迅描绘的人血馒头故事,也是对中国人民愚昧的哀叹。
老田吃人肉的故事是发生在我们中国60年代的事情,并不遥远。
一个独裁者,一个个人行为,可以让全国人民处于极度饥饿中,可以活活饿死数千万人,那可是罪恶啊!但愿我们永远不会忘却,但愿那种人类罪恶不要再降临中国人民头上。
[自由网络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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