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公安局起诉书中指出:“2000年3月至6月,黄琦在其开办的“天网寻人”网站主页设置“走向论坛”、“网海拾遗”、“遥看中华”等栏目。在“走向论坛”栏目刊登《中国民主党政治纲领》、《中国民主党章程》、《中国民主党“六、四”十一周年宣讲词》”,成都市公安局并以此为证件起诉黄琦。
为此,我们郑重声明,上述文章为我本人和中国民主党海外总部部分干部张贴,我们曾在国内数千个网站的论坛和留言板上张贴十余万次。另外,我们曾向国内发送七百万份电子邮件,内容为《中国民主党政治纲领》《中国民主党“六四”十一周年宣讲词》等文件。如果成都公安当局以此为借口,对被动收到文章的人定罪,那不应仅处罚黄琦一人,而应逮捕判刑七百万人。中共当局以“莫须有”的罪名对黄琦判刑的结果,只能让全世界人民看到四川公安当局视法律为儿戏,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形象。
如果说上述文章或文件的张贴或传送属于宣传煽动颠覆政府的话,我们将为此承担全部责任。
中国民主党海外总部谢万军
2000年2月3日
注:此声明于当日发往天网呐喊论坛,后经过谢万军本人确认,我们已经通知谢万军本人发传真给领事馆和黄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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