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家偉:不怕黑社會,就怕社會黑

嚴家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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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5日訊】所謂「黑社會」就是一些為非作歹的不法之徒嘯聚成團夥,對善良民眾或敲詐勒索、或欺行霸市、或侮辱婦女、或稱橫耍霸,乃至販毒走私,殺人越貨,擾亂社會秩序,禍害百姓,其危害當然不小,不容忽視。由於幹的都是些見不得陽光之事,故其團夥組織,只能在蔭蔽暗藏中活動,所以「黑社會」便由此得名。

黑社會組織在許多國家都有,有的能量還相當大。但終究是些雞鳴狗盜行兇作惡之徒,因而不會得到主流社會的認同。更不可能受到政府機關,公、檢、法、司等部門的承認和保護。所以黑社會雖能一時倡狂,但終究是只能躲在陰暗角落裏的小丑,不可能成大事,這便是人們常說的邪不壓正,就是這個道理。

然而令人震驚的是,近年來中國社會上,某些行兇作惡之徒有時竟然沐猴而冠,登堂入室,儼然以「正面」人物出現,不但受到某些國家權力機關的縱容和保護,甚至某些人本身還成了有權勢的執法者。不僅使受害者無處伸冤,甚至敢於為受害者伸張正義鳴不平的,反而受到打壓,這就令人匪夷所思了,於是人們將這種怪現象稱之為「社會黑」。

最近被網絡曝光的李蕊蕊事件,就是一個典型的事例。21歲的安徽姑娘李蕊蕊去北京上訪,被「截訪人員」強制送入了一個名為「聚源賓館」、實則是關押上訪者的黑監獄。在這個所謂的賓館裏,還關押著70多名跟李蕊蕊一樣的赴京上訪者。五小時後,李蕊蕊被人強暴,而施暴者不是自外潛入室內的歹徒,而竟然就是賓館內的一名保安看守!

事情到此已荒唐透頂︰本是供人溫馨休閑應該有「賓至如歸」之感的「賓館」竟然變成了暗無天日關押人的黑監獄,而且還敢關押70多人,請問當地公安部門所司何事?竟可如此無法無天!這種行為究竟屬黑社會,還是社會黑?本是代行警方職能的保安看守,竟然成了涉嫌施暴的強奸犯,當局又所司何事?更荒唐的事還在後面,當受害人李蕊蕊被侵害後當場大聲呼救,床單、被單上留下斑斑血跡,可謂人贓俱獲。更有見義勇為者當場為李蕊蕊報警。而當地警方當局,不僅不及時緝捕作案嫌犯,讓其輕鬆逃逸,反將見義勇為的報案人拘捕審問。如此人妖顛倒,善惡淆亂,真讓人覺得我們所居住的地方,究竟是有法理公義的人間社會呢?還是任弱肉強食的野獸叢林!

這樣的事當然不能用什麼「個別事例」,「十個指頭中的一個指頭」之類的御用幫閑叭兒的辯護詞,就可以將其輕輕帶過淡化處理的。剛剛過去的鄧玉嬌事件,若非網絡強有力的聲音,鄧玉嬌早就成了「故意殺人犯」,不是死刑也是無期。可至今還給她留有「防禦過當」的「尾巴」可以隨時秋後算賬。而另外兩名共同參與性侵犯作案的官員,至今仍逍遙法外,怎能不令人感到「社會黑」?

再如高鶯鶯事件,貴州甕安事件,四川大竹事件,湖北石首事件等等都是因網絡曝光才為人所知。但即便如此,死者仍冤沉海底,作惡者仍逍遙法外。更令人痛心的是死者的家屬反遭到種種刁難、打壓和報復。人們不僅要問,這些黑社會的作惡者,究竟與當地的官府、有司部門是什麼關系?

官方不能為民伸張正義,民間的維權活動便應運而生。然而民間的維權人士和組織卻遭到來自官方和黑社會的雙重打壓與迫害,這又是中國的一大特色,又是「社會黑」的一大景觀。為民仗義執言的律師,被「有關部門」不須任何理由便莫名其妙的被吊銷了執業的資格證書。2007年9月-30日在北京執業的律師李和平,星期六下午突然遭到一群身份不明者的綁架和毆打,其所帶財物被搶奪,後被綁架者丟在北京郊區。事後李和平向警方報案,警方口裏答應要「嚴查細辦」,最後卻無所作為而不了了之。在強折遷、強征地、強制亂搞人工墮胎等「敏感」事件的現場,記者往往遭到的是一群身份不明的黑社會人士的毆打,搶奪、砸爛攝影機,員警在一旁卻熟視無睹,任其施暴。這又究竟是黑社會在逞兇,還是社會黑的體現。

而最近備受關注的公盟事件和譚作人一案,更無不透露出社會的不公與黑暗。

公盟是一個為民眾維權做好事、非營利性的組織,稅務部門竟以「漏稅」罪名課以天價(一百多萬)的罰款,是完全沒有道理的。然而當公盟來補交罰款時,相關地稅局竟拒絕收款,謂「交款者不是公盟的法人代表」故拒收。但公盟的法人代表許志永博士,卻因「欠交罰金」而關在大牢裏,他如何能來交罰款?這樣的蠻不講理,恕我直言,還不如黑社會的綁匪「通情達理」,人家只要你親屬來交贖金就可放人質了。難道我們有的官員比綁匪還不講理嗎?

譚作人先生因收集川震遇難學生名單,便被控以「煽動顛復國家政權罪」,兩者可謂牛頭不對馬嘴,全是隨意羅織罪名。既然是如此「大罪」,既不涉個人隱私,又不涉國家機密,按照我國法律就完全應公開審理,以便「教育群眾,震懾敵人」。可是在成都開庭那天,不但不敢面對群眾(特別是與此事有關的地震災區死難學生的親屬群眾),甚至連譚作人先生的親屬去旁聽也受到百般刁難與限制。許多要求去旁聽的民眾,包括著名藝術家艾未未,全被拒之門外,艾未未還遭到身份不明人的毆打。被告要求出庭作證的三名證人,全被法庭無理拒絕。被告律師的辯護被法官多次無理打斷和干擾。譚先生的最後陳述只給人家二、三分鐘的時間,實際上就是非法剝奪了譚先生陳述辯護的權利。凡此種種,給人的印象只能是不公不義,無法無天。甚至毛澤東暴政年代製造冤假錯案,都還敢裝模作樣搞點「群眾參加的公審大會」,現在不但連這個膽量都沒有了,甚至連小範圍內的公開都不敢,只能搞全封閉式的暗箱操作,真有點魯迅筆下九斤老太婆感嘆的「一代不如一代」了!—–用這樣的手段來保護豆腐渣校舍工程背後的貪腐黑暗,這樣的「社會黑」難道能不令人震驚嗎?

不久前我的一位朋友還給我講了一段他親身遭遇的怪事。一次某「有關部門」請他去「喝茶」。見我這位朋友不大「聽話」,便似笑非笑的對他說道「你不要以為你七老八十了,我們不好來抓你,我們不抓你,可以叫人來揍你,可以叫人開車撞死你,大不了賠你家幾十萬元嘛」!話出口後,便哈哈一笑道「我給你開個玩笑,你別嚇著了」!

我不知我這位朋友是否被嚇著了,反正我是被嚇了一跳。所以我說︰

「不怕黑社會,就怕社會黑」!

2009年8月16日完稿

《觀察》首發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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