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7日訊】7月3日,浙江大學理學院化學系博士研究生於某被發現昏厥在實驗室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經初步調查,事故是因為浙大化學系教師莫某及浙江某高校教師徐某錯誤操作導致。此次事件的相關負責人目前被停職檢查。
據南方都市報7日報導,7月3日中午12時30分許,浙江大學理學院化學系博士研究生袁某某發現博士研究生於某昏厥倒在催化研究所211室,便呼喊老師尋求幫助,並於12時45分撥打120急救電話。袁本人隨後也暈倒在地。
12時58分,120急救車抵達現場,將於某和袁某某送往浙江省立同德醫院。13時50分,省立同德醫院急救中心宣佈於某搶救無效死亡。袁某某留院觀察治療,於次日出院。
經初步調查發現,浙江大學化學系教師莫某某、浙江某高校教師徐某某,於事發當日在化學系催化研究所做實驗過程中存在誤將本應接入307實驗室的一氧化碳氣體接至通向211室輸氣管的行為。莫某某、徐某某的行為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公安機關已立案調查,並對其採取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同時,浙江大學化學系催化研究所所長停職檢查,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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