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手,上海市各區政府無權強拆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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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5日訊】舉世矚目的世博會已進入了倒計時,各項工作正緊鑼密鼓地進行。與此同時,山雨欲來風滿樓,上海灘的強遷更是烏雲壓城,區政府接二連三地發佈強遷通知,被拆遷人惶惶然不可終日。僅以上海市浦東新區發佈的強遷通知為例,上海市的瘋狂強遷現狀可見一斑。

上海市浦東新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簡稱:浦東建交委)宣稱,於2007年4月發佈拆遷公告,拆遷期限至2007年7月31日,其後,一延再延,竟延了四次之多。

很清楚,假如浦東建交委確已發佈拆遷公告,也屬於越權。且不說,浦東建交委發佈拆遷公告違憲,也不說其行政行為與《立法法》和《物權法》的規定相悖;即使依照本應當停止使用的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拆遷工作的監督、管理者也只能是市、縣拆遷管理部門,而不是區級行政機關的拆遷管理部門!對此,建設部《建發(2004)154號文件》也特別強調,直轄市將發放拆遷許可證的權力下放區拆遷管理部門違反了國務院上述《條例》的規定;同樣,將強制拆遷的權力下放給區政府也是違反國務院上述《條例》的。

上海市的人大和行政機關頂風而上,拒不清理違憲違法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細則》,繼續以惡法戕害被拆遷人。短短一個月內,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一而再,再而三地對顧家宅的被拆遷人越權作出強遷通知,豈不瘋狂?

上海市堪稱國際大都市,如此肆無忌憚地自我擴張行政權力,侵害被拆遷人的合法權利,在當今世界實屬罕見!被拆遷人對浦東建交委隨意延長拆遷許可的行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浦東新區法院既不受理,也不裁定,肆意剝奪公民訴權,也為文明世界所罕見!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越權強遷民房的理由無非是建世博會、黨校等“公共利益”。但即使建成了空前絕後的世博會,與普通失地農民又有何益!

地方政府空喊「人民至上」、「法律至上」,卻視而不見被拆遷人的房屋將被政府越權強遷,談何「人民至上」?隨意剝奪公民的訴權,談何「法律至上」?號稱世界大都市的上海灘,其司法環境如此惡劣,其他城市的司法環境可想而知!權利要靠大家努力爭取,不能等待恩賜。我們赤手空拳,但可以一起呐喊:

住手,上海市各區政府無權強拆民房!


浦東人民政府於2009年5月11日對王華梅作出的強制執行通知(網路圖片)

浦人民政府於2009年5月18日對顧倩珏作出的強制執行通知(網路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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