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交通攝像監控系統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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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甄秀欣綜合報導)自本週二起(5月19日),魁省開始試行為期18個月的交通攝像監控系統,在全省範圍內啟用了15套雷達和紅燈攝影機監視交通狀況,其中6套在蒙特利爾地區。魁北克運輸局(Transport Québec)發言人妮可.聖.瑪麗(Nicole Ste. Marie)解釋了該系統操作的程式。

在蒙市,3套紅光攝影機分別安裝在大學街(諾特丹街口)、聖凱薩琳街(Iberville街口)和Décarie大道(Paré街口),2套固定雷達攝影機分別安裝在McDougall路(Boulevard與Cedar 大道之間)和15號南向高速公路(Atwater出口之前300米處),還有1套移動雷達攝影機設在諾特丹街(Lorimier 與 Gonthier 大道之間)。選擇這些地方是因為在這些區域的超速和闖紅燈的違規現象比例較高,甚至員警也難以控制危險。在將進入攝影機範圍內均有提醒限速或紅燈的警告路標。

按照運輸局的解說,每輛超過車速限制1公里/小時的車子都將能啟動攝像頭,拍下汽車前方和後方牌照的兩張照片。魁北克保安局(Sûrété du Quebec)官員將研究所有的照片,如果確定違規,將在30天之內給車輛註冊的車主發出說明違規的信件。

無論是誰駕車,只有登記車主會收到罰單。在別人借用車的情況下,車主可以支付罰款、提出起訴或把罰單轉給當事人。在無法確認司機身份時,登記車主並不會被扣除分數。對於駕駛計程車,員警將通過租賃公司得到當時駕駛人的姓名和地址,以此郵寄票證。關於罰單的處理問題,運輸局網站中(www.objectifsecurite.gouv.qc.ca/fr/comment/index.asp目前僅有法文)還有動畫片段解說。

有關隱私方面,該系統遵照人權憲章(Charter of Human Rights)規定,寄給車主的照片只顯示牌照,而不是確認車內的司機或任何乘客。

該攝像監控系統有3個月的寬限期,這期間對所有拍攝到的違規只予以警告。到8月19日後,超速、闖紅燈等行為將受到警方的處罰,罰金與員警當面開罰單是相同的:闖紅燈154元,超速罰單最高可達1,255元。收到的罰款將用作專門基金,改善道路安全和補償事故的受害者。

此系統試用期為18個月,截止日2011年2月19日。試驗報告將在2010年8月19日交給省議會進行研究。CGI是此系統的合同簽訂方,儀器安裝和維護費用為660萬元。該系統曾在安省試行過,但最終遭放棄。在魁省是否會運轉成功還是個疑問。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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