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4日訊】今年二月,美國第九巡迴審判庭封殺加州暴力電玩法案。這項法案禁止電玩業者販售或出租兒童過度暴力、殘酷或殘忍的電玩遊戲。加州今天向美國高等法院遞交請願書,希望高等法院重新審理這項裁決。法案起草者加州參議院副執行主席余胤良,今天公開讚揚總檢查長Jerry Brown和加州州長就此裁決提出上訴。
身為兒童心理學家,加州參議員余胤良表示:「加州暴力電玩法,尋求正當的管道保護孩子不受暴力電玩的不良影響。對於今天的裁決我感到非常失望,無論如何我們都得繼續努力,幫助家長不讓孩子接觸暴力電玩。我相信依照憲法,美國高等法院終將封殺這項法案。事實上,在Roper對Simmons(2005)的案件裡,高等法院近來認同,由於孩童的腦部發展,在法律前我們面對孩童和成人時,本該有所不同。」法院在多個不同的案例中曾裁定,限制未成年者不得接觸包括色情物品、酒精、菸草,此外也限制他們申請特定執照和許可證。在Roper對Simmons(2005)的案件裡,高等法院基於腦部發展的理由,禁止對孩童宣判死刑。
加州州議會於2005年通過AB 1179法案,加州州長並於同年簽署這項法案。該法案禁止電玩業者將過度暴力、殘酷的電玩遊戲出租或販賣給18歲以下的青少年。違反這項法令的零售業者,每次違規將可能面臨最高1千元的罰款。
加州州長表示:「我簽署這項重要的法案目的,是要確保家長能幫自己的孩子選擇適合的遊戲。這項法案規定業者不能販賣暴力電玩給未成年者,此外業者還得清楚標示遊戲分級,我相信這對家長在選擇遊戲方面,會有很大的幫助。我會繼續竭盡所能來保護這項法案,並保護加州孩子身心健康。」
總檢察長Jerry Brown指出:「加州的孩子每天都被曝露在大屠殺、凌虐和性侵害的暴力電玩中,我向最高法院上訴,請求賦予加州執行禁止販售和出租未成年者暴力電玩的權利。」
但法院在裁決書中認為,「暴力電玩法案不合憲法體制,它違反了第一修正案。」
州參議員余胤良表示:「根據社會學家和醫療機構所做的研究結果,我們制定了這項法案,希望保護加州的兒童。我們該讓父母擁有決定孩子是否接觸暴力電玩的最終決定權。電玩業者的營利業潤,不該比父母的選擇權,和兒童的身心健康來得重要。」
他繼續表示:「通過這項法案並不容易,我們要有心理準備,法院審理也會一樣艱辛。電玩業者藉由販售兒童暴力電玩獲得數百萬元的利潤,所以他們會不顧一切用盡方法來打這一場仗。雖然電玩業界有高薪聘僱的說客,但是他們在州議會四處碰壁,他們也請了名律師幫忙打官司,我相信他們在法庭上也會敗得灰頭土臉。」(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