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日訊】襄樊市襄城區臥龍鎮某李姓小學教師,先後姦淫21名小學女生,日前因強姦罪一審被法院判處死刑。
据長江商報消息,雖然案犯犯有多起姦淫案件,但是由於受害人多顧及名聲及李某的威脅,其獸行得以持續3年才被揭發。李某在擔任教師期間,就曾有他強姦女學生的傳言,但缺乏相關證據以及受害人怕丟臉而不願舉證,使得李某的行為沒有被深究。
2007年4月,一受害學生的家長向襄城警方報案,稱其女兒被李某強姦。在立案偵查後,李某的罪行逐漸明朗,最終發現受害女生多達數十人,時間跨度長達3年之久。
法院審理還查明,50歲的李某在襄城區臥龍鎮某小學任教期間,共作案32起,將該校女學生小花、小玲等21人姦淫,並威脅被害人不准告知他人,且受害學生均不滿14週歲。
法院審理認為,李某道德敗壞,利用師生關係,姦淫在校女學生多人、多次,時間長達3年,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危害特別嚴重,應予嚴懲,遂依法一審判處其死刑。
而在庭審過程中,李某竟辯稱,受害女學生不是他喊去的,而是主動到他寢室的,且未給受害學生造成嚴重後果,要求予以輕判,被法庭當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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