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盟成員提案反對組建「城管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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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2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林坪報導)深圳的民盟成員計劃在「兩會」期間提案,建議規範城管執法權,反對組建「城管警察」。

深圳市從2007年3月起推行街道綜合執法,執法範圍包括:對違反計劃生育、無證無照經營等實施行政處罰。街道執法隊的人事和財務由街道辦事處管 理。當時,深圳多家報紙稱讚這一舉措是一大創新,把城市管理工作下移到街道,有利於解決基層執法薄弱的問題。廣東南方網的報導說,深圳民盟成員近日調查發現,街道綜合執法中存在諸多問題,包括:執法缺乏法律依據;執法人員不足,缺乏專業人才;執法粗暴、方式簡單、容易誘發衝突;遇到暴力抗法難以制止;各部門資源不能共享;執法權限界定不清等。深圳民盟市委委員甦醒等人表示,將在「兩會」期間建議深圳加快城市管理立法,以解決這些問題。

談到中國的「城管大隊」,美國的中文網站《中國事務》主編伍凡表示:

「城管裡面非常黑暗,罰的款裝自己口袋了,還有一個就是城管裡面都是一些下三賴的地痞流氓。所以現在提出來要提高素質,我覺得沒有用。因為你的基本概念、你的體制沒有法律依據,要完全推倒重來。管理層是沒有管理方法的。」

中國官方新華網的報導說,深圳市政協委員楊立勳曾在2008年4月提議在深圳組建「城管警察」。他表示,在紐約、倫敦、香港等世界先進城市,城市管理執法統一由警察行使,而中國的警察不管街頭亂張貼、亂擺攤現象,這是執法資源的浪費,如果警察能充當城管執法主體,可以統一執法隊伍、節約成本提高執法效率,也可減少暴力抗法現象。

現在美國紐約的葉寧律師對此評論說:

「我認為深圳這位政協委員提出的建議是很有建設性的。把城市管理納入警察的職能範圍,這對於統一警權,把警權的行使納入到國家政治生活的正規化軌道,是非常有必要的。因為,如果存在著警察在街道地區的各個里弄、胡同之間自行執法,這種警權的混亂除了嚴重減損警權行使的權威性以外,它還造成了執法素質的低下。」

南方網的報導說,深圳民盟市委委員甦醒反對組建「城管警察」,他認為,法律完善後,可以明確城市管理機關和執法人員的法律地位,使城市管理有法可依,城管的定位應放在管理部門,而非政府的暴力機構,在執法中應慎用警力。

報導說,中國已經推出或計劃推出「城管警察」執法模式的城市包括:綿陽、濟南、成都、廣州、蕪湖。(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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