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 1987 年,美國已有企業倫理的問題,倫理係人類道德價值觀以及規範人類行為的原理及規則。有許多專家學者認為,在大學教授企業倫理並無實質之助益,倫理係從家庭及社會生活中學得。倫理的好壞一般從社會風氣之情況就可窺知一二。
企業活動是廣義經濟學的一環,也許我們有太多人忘記經濟學是社會科學,既然是社會科學,就少不了「社會關係」,而社會關係自然不能排除倫理關係。
基本上,亞當史密斯的想法並沒有錯,他所謂的自利,係指透過個人慎思熟慮 (prudence) 後所採取的行動,類似我們在上一章所言的經濟學分析方法。
亞當史密斯對人的基本認識是「人之初性本善」,像一般人所言:「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非常重要,但法律本身無力匡正社會,開發中國家的問題不是缺乏法律,而是欠缺守法的人民。
目前確實互信 (trust) 基礎日漸薄弱,企業違法事件趨多,像恩龍案、力霸案、康拉德案 (此君曾是英國每日電詢報的董事長), 還有許多層出不窮的惡性倒閉案,這些事件均足以令大家省思到底哪些地方出了問題。
經濟學離不開倫理問題,就像選舉時沒有人願意投票,民主政治就會垮台一樣,沒有價格就沒有市場,純經濟學成了一種神話。
經濟學中的效用 (utility) 也是因人而異,並非像「地心引力」的物理學原理放諸四海而皆準的。
倫理學打從開始就與經濟學結合在一塊,因為沒有一種經濟學是無關人類的行為,而所有人類的行為脫離不了自由意志,經濟學常不能精確預測未來之理由,部分肇因於此。
企業活動當然也脫不開倫理,所謂能欺騙一時,不能欺騙永久,「誠實是最好的政策」、「將心比心」即是最終的倫理基石。@(本文結束)
摘編自 《別當經濟門外漢 》 書泉出版社 提供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