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商報記者因新聞報道遭「非法傳喚」

人氣 3
標籤:

【大紀元10月18日訊】10月16日,湖北省《長江商報》記者姚海鷹在互聯網上發表公開聲明,呼吁社會各界關注武漢市江岸區檢察院對他進行「非法傳喚」和「人身威脅」。
  
自由亞洲電台報道,《長江商報》社「深度新聞部」記者姚海鷹在「天涯」、「新浪」和「搜狐」等主要網絡論壇上發表聲明表示,今年9月4日,姚海鷹寫的采訪報道《一起「侵犯商業秘密」事件調查》發表了,內容涉及武漢中冶南方公司與天津環渤海公司,因員工之間的「工程圖紙設計技術」往來,被檢方指控為「侵犯商業秘密罪」的事件。
  
姚海鷹在聲明中表示,這一「輿論監督」性質的新聞,對江岸區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進行了客觀反映,並對涉案內容「到底是公知技術,還是商業秘密」的爭議,提出了理性質疑。但報道見報後,江岸區檢察院隨即多次致電報社,要求姚海鷹本人到檢察院接受調查,並於9月15日,發出正式的「詢問通知書」。
  
聲明還表示,《長江商報》主要的幾個負責人,多次與檢察院進行交涉,並於9月27日向江岸區檢察院發出正式公函,明確指出:記者履行的是正常職務行為,報社無權強迫記者到檢察院接受調查,並希望檢察院能夠出示「傳喚」記者所需的確鑿證據和理由。而江岸區檢察院的口頭回復則承認,目前暫時沒有證據,但又威脅「如果繼續不配合,不把記者交出來,將采取下一步措施。」記者姚海鷹因此發表公開聲明,呼吁新聞界同仁和社會各方關注勢態的發展。
  
《中國青年報》編輯李大同表示,對於政府部門借公權力威脅記者、干預正常新聞報道的行為應當予以曝光:「在一個沒有新聞自由,沒有法制保障的國度裡這種事總是會有的,公開報道報道不了,在網絡上把這個事情批露出來,這就會形成公眾輿論。權力部門依靠自己的權力無理干涉,它不知道新聞媒體的權力是什麼,它就認為它可以一手遮天。威脅想干什麼,事情公開出來,在陽光之下它什麼也做不了。現在是個網絡社會了,公開了也是對的。因為記者的報道是職務行為。中國社會也需要這樣的博弈,一起一起這樣的事件出來,它當然具體地把中國新聞報道的權力逐步地實現,對人民也是一個教育,對官員也是一個警告。」
  
北京的維權律師程海認為,這麼多年來經常有記者被逮捕、被拘留。媒體機構在確保自身新聞報道客觀、真實的前提下,對於公權機關的違法行為也需要訴諸法律。 ◇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多名藏族作家及新聞工作者被捕下落不明
大陸公安毒計扣港記者 阻採訪譚作人案
駐中國外國記者呼籲當局尊重新聞自由
中國各部委和各省將對境外媒體「零拒絕」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