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4日訊】據檢察日報9月4日報導,7月14日,福建省建陽市委副書記李兵,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利,收受賄賂款共計117.4萬元,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並沒收財產10萬元。聽到判決後,李兵失聲痛哭:「送錢時信誓旦旦的人終究靠不住!」
2007年春天,福建省建陽一樁征地拆遷補償款貪污受賄案案發,與市委副書記李兵有密切關係的工程承包商虞某、蔡某捲入其中,包工頭為了獲得從輕處理,把某市委領導都供出來了!檢察機關開始秘密調查。
7月3日,李兵被南平市紀委找去談話。紀委對李兵說:根據群眾舉報,你與建陽的幾個包工頭有不正當經濟來往。之後,李兵四處活動,自以為已做好應對工作。然而沒多久,李兵被南平市檢察院帶走,沒料到檢察機關已掌握足夠證據,不得已交代了收受他人100多萬元賄賂款的犯罪事實。
李兵的人生仕途算是比較順利的。出身於幹部家庭的他1987年棄教從政,一路陞遷,2001年任建陽市常務副市長,在此期間,李兵分管城市建設規劃、土地、交通等重要部門,可謂是炙手可熱的人物,求他辦事的人特別多。
2001年11月,建陽市政府為了籌建境內的麻蕉戰備公路,成立了國有獨資嘉禾公路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作為業主單位,年僅39歲的常務副市長李兵兼任該公司的董事長及法定代表人。
建陽華龍汽車貿易公司的蔡某通過交通局王某的介紹認識了李兵,請王某經常帶李兵到自己公司喝茶、喝酒、娛樂。之後,李兵幫助蔡某順利拿到工程項目及工程進度款。2003年新年蔡某到李兵家拜年,將10萬元現金給了李兵。蔡某從此每年新年都到李兵家拜年,每次都送上一些錢「意思意思」。
時任建陽市交通工程公司副經理的翁春興,在戰備公路投標前經朋友介紹認識了想投標的沈某。因幫沈某中標,又答應日後幫他搞好當地相關關係,沈某給了翁20萬元好處費。翁春興轉送給李兵10萬元,請他今後在工程建設中多多關照。李兵把錢放在老朋友處。2004年12月,翁春興因這20萬元被建陽市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但未敢說出其中有10萬元送給李兵,直到最近才揭發出來。
陳某是建陽某冶煉廠老闆,常年生產地條鋼等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的淘汰產品,亟須一把「保護傘」關照。2000年,他認識李兵並請求給予關照。不久,技術監督局查處陳某生產的鋼坯不合格,要處罰,陳某請李兵幫助講情,得以被從輕處罰後繼續生產。之後,陳某將10萬元塞給李兵。
此後幾年裡,陳某生產的地條鋼多次被行政執法機關查處,但每次李兵接到求助電話後都會及時給有關部門打招呼,幫陳某順利過關。陳某在過年時都會以拜年的名義給李兵送厚厚的紅包。
俗話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李兵短短數年的「受賄史」是「作繭自縛」的過程。案發後,李兵在其悔過書中寫道:「古人云,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義之財不可取,不潔之水不可飲!」這「如同給自己埋地雷,有的定時,有的不定時,埋得多了,自己都不知道埋在哪裏埋了多少,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哪一顆會被引爆,一引爆就被炸得粉身碎骨,身敗名裂,遺憾終生!悔!悔!悔!」(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