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日報導】(中央社奈及利亞拉哥斯一日法新電)官方新聞社NAN報導,奈及利亞北部一個伊斯蘭法庭判處一名女歌手兩個月徒刑,或易科五千奈拉(奈及利亞貨幣單位,約新台幣一千三百一十元)罰金。這名歌手因舉辦演唱會而被判罪。
三十四歲的梅葛米被位於包奇州希拉的伊斯蘭法庭判刑,新聞社表示,這名女歌手與其他兩名演出者一起被伊斯蘭警察逮捕,他們在音樂會中演奏傳統音樂。
報導說,女歌手已經認罪。
法庭庭長丹貝巴在判決中指出,法庭這名歌手違反伊斯蘭的「沙里亞法規」第九十五及三百六十五條規定。
奈及利亞北部以穆斯林為主要人口的十二個州,自兩千年以來就施行被稱為沙里亞法規的伊斯蘭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