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日訊】本期續談贏得上訴的核心問題。
上訴三階段:
開庭前:
在遞交上訴申請後,應做哪些必要的準備?
思想方面
對申訴內容,細節是否真正瞭如指掌關係到能否對庭審充滿信心,防止使自己臨時陷入被動或尷尬的僵局。只有做到心中有數,有備而來,方可在陌生而又正式的場合中,表現出處世不驚,鎮定自若的良好心態。有了這樣的心態和準備,才能在陳述和應答中體現思路清晰,邏輯合理,樹立申訴人一個誠實可信的形象。
材料方面
申請人必須對申訴材料進行認真的準備。通常情況下,上訴庭會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據或證詞並確認是否出庭。關於這方面的應對措施,您需要得到經驗移民專家的指導並為您提供詳細的出庭指導。 例如,如何準備材料才符合要求?哪些是有利於申請人的因素?哪些條件有助於上訴申請?而哪些情況和材料又可能會被質疑?如何解釋?
開庭中:
為確保成功,申請人有必要瞭解庭審規則,方式,時間與環境,備戰以下問題。
如何回答所提出的問題?
事實和經驗告訴我們,許多申訴人在開庭前沒有得到專業指導,對於法官的提問往往不能準確和精煉地回答,這就不可避免地招致庭審官對問題的反覆詢問,影響情緒。上訴人需要得到專業指導以使自己儘快適應法庭的問詢方式。同時,還要懂得如何理智地協調與庭審官,翻譯之間的節奏?如何應對您的思路和陳述被中途打斷或擾亂?如何應變毫無思想準備的問題?因為在緊張的環境下,保持清醒的頭腦事關能否邏輯性地表達,結果將會直接影響到庭審官對申訴人的印象與判斷。
如何恰當地表述自己?
對上訴人而言,慾求庭上圓滿和恰當地表達自己的觀點而不受質疑,實際上並非一件易事。從主觀上講,任何一位申訴人均會竭盡全力地闡述自己的觀點,表達自己的心聲,但為何還可能遭到質疑?問題出在哪裏?客觀分析一下,上訴的過程乃一場是非曲直的驗證,如同一場真理與謊言的測驗。上訴人必須明確庭審官斷案的基礎何在?何謂判案的依據?何謂有效之證據?那些感天動地,催人淚下的個人經歷真能構成法律上的成因嗎?它們在何種情形下會起作用?情理之間的天平如何適度?如何有效地解釋複雜問題?如何應對敏感問題?如果申訴人能對以上這些問題有較充分的思想準備和應對策略,那麼成功的天平會更多地傾向那些有備之士。
庭審後:
如何回應庭後的補充材料要求,把握勝訴的最後良機?
出庭表現固然重要,但一旦開庭後,上訴庭致信給申訴人要求限期對庭審中懸而未決的問題再度做出解釋以便裁決時,上訴人如何把握這重要的機會, 事關上訴成敗。 申請人也可視為一次亡羊補牢的機會。處理得當,將大功告成。如果不能謹慎從事,或採取敷衍了事的態度,則可能會遺憾終身。因為您很可能錯過了一次挽回過失的良機。
何謂上訴庭認可的證據與證人?
影響上訴庭決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是證人與證物。究竟哪些是能夠被上訴庭視為可信的證據?能否證明證據的可靠性關係到庭審官對申訴人可信度的判斷。申請人總希望得到有利的支持。但如果選擇了法庭認為不合格的證人,則將對整個申請造成負面影響。 綜上所述,對證人證物的選擇,建議申請人及時得到移民代理的專業指導,避免出現「千里大堤,潰於蟻穴」的局面。
值得注意的問題?
上訴誤區?大量事實表明,許多上訴人存在著對上訴片面甚至不正確的理解。誤區之一:「真金不怕火煉」。只要是真實的背景,就一定能成功;由於持這樣的理解,在準備申請材料和舉證當中,忽略了專業性指導,客觀上導致了申請材料和出庭在漏洞百出的被動局面下,莫名其妙地一路被拒,險象叢生。誤區之二:我有大量的證人,證物和證詞,就一定能成功。我們在此願對申請人進一言:真實的申請,如果在非專業或非盡職負責方式的操作下,也會失敗,而且可能敗的很慘。
成功的保障:
– 釋法正確,申訴合理到位
– 舉證有力
– 情法相依,情理相助原則的合理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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