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6日訊】清華大學老校長蔣南翔曾是清華大學《清華周刊》的主編。早在一九三三年就加入中國共產黨。「一二‧九」運動前夕是清華大學黨支部書記、北平市西郊區黨委委員。在為遊行做準備的過程中,他在清華學堂的地下室裡完成了《清華大學救國會告全國民眾書》,「華北之大,已經安放不得一張平靜的書桌了」,就出自這份《告全國民眾書》。
然而,七十三年過去,在中國大陸高調舉辦「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的二○○八北京奧運會之際,既沒有書房也沒有書桌,僅有一張床上供兒子睡覺、床下供我寫作的「書床」的我本人,卻被中國藝術研究院及北京市朝陽法院違法剝奪了工作權利。套用蔣南翔發動政治性遊行示威的那句名言,也就是「北京之大,已經容不得我的一張書床了」。
一句話得罪了院長
作為一個埋頭從事學術研究的書呆子,妻子解決兩地分居時院方不肯提供幫助,別人的妻子卻由院方安排了工作,我沒有說話。比我年輕的人紛紛住上了新房子及二手房,我依然沒有說話。到了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根據文化部黨組和人事司通知,中國藝術研究院召開院領導班子述職大會。院長王文章述職報告結束後,話劇研究所楊雲峰博士舉手要求發言,他在發言中談到院裡沒給他分配住房的問題,院長王文章不就楊雲峰的相關陳述給予回應,而是節外生枝指責他要到天安門鬧事。在這種情況下,坐在前幾排的幾十位處級以上行政及學術官員一起站起來,大聲喝斥楊雲峰從主席台上滾下去。由於楊雲峰是本所同事,我自己也有住房困難的問題,就站起來「聲援」了一句:「你們要幹什麼,你們還要打右派嗎?」
就是這麼一句話,我無意中得罪了院長王文章。幾年來他一直在處心積慮地損害我的學術尊嚴,扼殺我的人生出路,進而把我的整個家庭置於「零就業」的死地和絕境之中。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我來到人事處長張海玲的辦公室,等候在那裡的院長助理張曉凌遞給我一份「關於解聘話劇研究所副研究員張耀杰的處理決定」,其中寫道:「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至十二月十二日,我院話劇所副研究員張耀杰同志以休探親假和年假的名義請假,卻不經說明和批准,私自赴美國考察,違反聘任制的有關規定。鑒於本人對此錯誤有了初步認識和檢查,參照話劇研究所給予張耀杰處理的意見,按照國家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任制度的意見》,經研究,決定對張耀杰同志予以解聘。」
那麼,我究竟違反了什麼規定呢?
「你把人際關係搞壞了」
我與院方簽訂《人員聘用合同書》的時間是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該合同是依據《中國藝術研究院關於實行人員聘用制的規定》簽訂的。這份「規定」的第四條第三款寫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聘用:……(三)因公、因私出國(境)、無正當理由或未經單位批准,逾期不歸超過一個月的人員;……」。
按照這一規定,我利用私人假期出國進行學術性質的考察訪問並且及時回國,雖然行前沒有向「單位」說明相關情況,造成了所謂「違反聘任制的有關規定」的事實,卻沒有嚴重到「逾期不歸超過一個月」的程度,並不屬於「不得聘用」或「解聘」的範圍。而且我本人「對此錯誤有了初步認識和檢查」,院方不基於以人為本、和諧寬容、與人為善的先進性理念,幫助我改正相關錯誤,反而「參照話劇研究所給予張耀杰處理的意見」,撇開簽訂合同時自己制定的「聘任制的有關規定」,到我當時根本不知道的國家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任制度的意見》中尋找依據,「決定對張耀杰同志予以解聘。」與此同時,在新一輪的聘任過程中,院方依然堅持自己制定的與國家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任制度的意見》並不一致的「聘任制的有關規定」,簽訂新一輪的《人員聘用合同書》。
院方與我簽訂《人員聘用合同書》的時間是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而人事部頒發該「意見」的時間是二○○二年七月三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該「通知」的時間是二○○二年七月六日。根據該合同第八條規定:「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然而,院方從來沒有告知人事部「意見」的相關內容,更沒有對於合同文本中與人事部「意見」不吻合、不一致的內容進行「變更」。直到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所長劉彥君還在電話中告訴我,她不知道人事部「意見」的相關內容。但是,正是不知道人事部「意見」的劉彥君,於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作為院方委托人與我簽訂了《人員聘用合同書》,二○○六年十二月又在呈送院長助理張曉凌的公文中,給出了「話劇研究所解除與張耀杰同志的聘任關係」的處理意見。
上述事實充分證明,前國家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任制度的意見》,在中國藝術研究院的聘任程序中是可以冷凍起來不發揮法律效力的;等到要打擊報復我的時候,卻又可以拿出來發揮作用。借用院長助理張曉凌的話說,「中國是人情社會。說實話我們還是有感情的。你把人際關係搞壞了。……有些東西還要靠非正常手段。我們叫公事私辦,公事公辦辦不了。整個風氣是這樣,我們也沒辦法。……你個人算什麼啊!滄海一粟都算不上。……我敢保證你張耀杰不敢打官司,研究院出五百萬跟你打官司!」
委曲求全主動辭聘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我按照院紀檢委監察處處長兼工會主席常豐威的通知,到他的辦公室,與中共紀委書記李長林和院長助理張曉凌第二次談話。張曉凌告訴我說,我這一次到美國去,沒有在請假時明確告知組織,按照有關規定應該給予開除。組織上替我著想,要求我自己主動提出辭聘,這樣的話,我辭聘之後還可以照常領取基本工資和政策補助,而且檔案也可以繼續留在院裡面,依然是一名國家工作人員。
為了奉行和實踐先賢孟子「小子知進不知退」的教導,我委曲求全地於第二天提交了一份《關於主動辭聘的必要說明》,其中表白說:「我妻子在一九九八年解決夫妻兩地分居時,已經失去她自己的那份小學教師的工作。如果院裡把我也予以解聘的話,我們的三口之家馬上會陷入生存危機,這顯然不符合『以人為本』和『和諧社會』的時代精神。我是本院對口培養的戲劇學專業的研究生,如此狹窄的專業定位,讓我被解聘之後很難重新找到專業對口的工作崗位。何況我所在的話劇研究所由於人員流失,現在僅僅剩下了七個人,其中一個還是退休返聘人員。這些年來我每年都是以超出院方規定的幾倍甚至十幾倍的學術成果貢獻社會的。僅二○○六年度,我就出版有專著兩部,發表學術性的論文和評論三十多篇二十多萬字。我這樣的學術成果,雖然不敢說是中國藝術研究院的第一人,至少也應該是很少的幾個人之一吧。」
黨政官員步步進逼
但是,以先進性自居的院方黨政官員們,卻步步進逼。等到我按照法律程序依法維權時,同樣是以先進性自居的北京市朝陽區法院的法官,竟然違背法理常識給出了「駁回原告張耀杰的訴訟請求」的判決書。
在中國藝術研究院工作了十六年,我在只有十多平方米的辦公室裡連一個固定的?子都沒有。我一家三口居住在位於奧體公園的鳥巢和水立方西側五百多米處的一居室的小黑屋裡。雖然經過像楊雲峰和我本人這樣的無房戶或少房戶許多次的嚴正要求,院長王文章等黨員領導幹部,從來沒有公開透明地張榜公佈過幾十所二手房屋的分配方案和分配結果。五年過去,我的兒子已經是身高一米七五的初中生,我這個在海內外正式出版過十本學術著作,非但沒有評上研究員職稱反而慘遭解聘的副研究員,居住的依然是只有書床而沒有書房的一居室!比我更加知名而且年齡更大的憲政學者劉軍寧博士,由於沒有享受到公房待遇,迄今為止住的只是郊區農民的小產權房!
治學無術,整人有方?
在這裡,我要公開向文化部長蔡武先生提出質詢:黨員領導幹部們貪污挪用公款是犯罪,難道貪污佔用公房就不是犯罪嗎?中國藝術研究院那麼多的二手房從來沒有張榜公佈過分配方案,到底是哪些人把這些公有住房給貪污佔用了呢?治學無術、整人有方的那些黨員領導幹部,除了在住大房子、領高工資、評高職稱方面比我這個中國農工民主黨的「民主人士」更加先進之外,還有什麼地方比我更具備先進性呢?作為一名遵守法律的公民和埋頭學術的學者,「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的奧運北京,為什麼偏偏容不得我張耀杰的一張書床呢?!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於北京家中。
──轉自《爭鳴》08年6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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