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給你兒平反,知道牽扯多少官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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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1日訊】我是廣東省揭陽市東山區喬西村的一個農民。因1996年在廣東省揭陽市磐東鎮發生了一起殺人案……。當時市政府領導限期破案,由派出所長帶隊在全鎮抓了二十多個青少年,派出所從中選一些人刑訊逼供(有人放出來後至今不敢回鄉),由於我兒(林銳強)沒有屈從窮兇極惡的警匪,便被五天五夜夜以繼日嚴刑拷打得死去活來(我兒現在已經殘廢)。

在被抓的第七夜,派出所爲製造畏罪潛逃擊斃的現場(當時警察打死畏罪潛逃的人都能拿到獎金),兩個警察把我兒強行拖上警車後由幹警陳曉群開車、指導員羅澤清和二個實習幹警押著把我兒載到荒郊野外,他們便要把我兒推下車(我兒已明白不聽他們的話只有被殺),當時我兒跪在車上哀求哭說:「叔叔,只要你們不打死我,你們寫什麽我都簽名……」我兒就這樣因此屈認,就這樣成了該案的替罪羊。隨後,公安局便開表彰大會稱「破了案」、還上了《揭陽電視臺》與《揭陽日報》。

我兒無辜被抓拖了三年九個月後(1999年11月22日),揭陽市中院一審審判長陳立群隱瞞足以證明我兒清白的證據,喪盡天良、草菅人命判處我兒死刑,由於當時有關部門所提供的證據錯漏百出,廣東省高院2001年才改判我兒死緩……。

今我兒含冤十二年身已殘,我們申訴十年所投材料如石沈大海,夫妻被逼無奈近五年十次上京鳴冤尋青天,但每次都被揭陽市信訪局有關人員(包括村幹部)勸回……。期間,北京的有關單位也曾發函要求下面有關部門要認真重理此案。可到目前,揭陽市政府、公安局等有關部門也不解決一點實際問題。而廣東省高院就一直以沒有新證據拒絕重新立案。

爲了替我兒洗刷冤屈討回清白,我夫妻和律師多方努力,天可見憐,終於讓我們在2006年底和2007年初獲得了足以證明我兒清白的新的有力證據。於是在2007年的6月,律師向高院提交新證據並提起申訴,要求重新立案再審,但已經將近十個月過去了高院沒有任何回復消息。

在家我夫妻經常到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一些有良知、有正義感的官員也曾對我們夫妻說:「如果要爲你兒洗清罪名,你知道要處理有關部門的多少官員嗎……?」這個道理我也清楚,但我兒子受了不白之冤就是該死的嗎?

我夫妻屢次上京爲兒鳴冤,今天只有向全社會呼救!

懇請有正義感的社會各界人士爲我們指點迷津……

懇請有良知的共產黨好官關心老百姓的疾苦,依法查清我兒的冤案,或請您們親自派人追查此案,使我兒林銳強能得到清白、讓我兒得到自由!

敬請有良知各界人士、好官爲我們評理!

淒苦農民: 林樂波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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