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台六條意見加強外媒在華採訪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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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楊家岱採訪報導)中國政府《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於2007年1月1號實施;最近,宣傳部門下發文件,就加強實施這個規定的管理工作提出六條意見。無國界記者組織表示,這個文件包含一些積極因素,但是中國政府並沒有放棄對新聞的審查。

據無國界記者組織的消息,相關宣傳部門就加強《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實施過程中管理工作的六條意見包括:制定一個應對外國記者採訪的策略,完善新聞發佈制度,主動影響並引導境外輿論,營造互聯網上的正面輿論強勢,提高突發事件應對能力,組織相關幹部的素質培訓。

無國界記者組織31號的發言稿說,這個文件「包含一些積極因素,比如對官員的素質培訓,為外國記者舉行新聞發佈會等,但是這個文件也對新聞和信息的自由流通帶來了嚴重障礙。」無國界記者組織發言人和亞洲部主任布魯塞爾接受電話採訪時也指出,這個文件既有積極的一面,也有消極的一面—

布魯塞爾:「這個文件給人的印象是,政府對於推動公共關係的現代化有一個善意的方針。文件要求地方官員改善他們與外界溝通的技能,這是積極因素。但是這個文件也表明,政府忍不住要控制新聞。」

在談到對文件中所謂「應對外國記者採訪策略」作何理解時,布魯塞爾談了他的一個觀察:中國一些官員傳統上喜歡迴避外國記者的問題—

布魯塞爾:「他們只回答自己想回答的問題,如果是自己不想回答的問題,就打官腔敷衍過去。」

這位無國界記者組織的官員表示,「所謂主動影響並引導境外輿論, 營造互聯網上的正面輿論強勢」的提法是消極的,他說—

布魯塞爾:「當局要求建立一個宣傳系統,目的是有選擇地向外國媒體提供訊息--單方面的訊息,而不是全面的訊息,這是把當局的觀點強加給外國媒體。另一個消極因素是,政府要加強互聯網上的評論工作,提高互聯網掌握輿論導向的水平。」

新聞從業人員、中國問題評論家李洪寬表示,中國當局管制新聞的方針不會變—

李洪寬:「北京對新聞的態度以及對於言論自由的立場是一貫堅定的,而且也是非常清楚的:就是一定要管制、引導、控制,不可能有任何更改。記者無國界組織為什麼還要表揚中國政府呢?可能是有策略的考慮,因為最近他們的組織在西藏風波和抵制奧運方面做了很多事情,它給中國政府一點甜頭,可能是一個策略考慮。」

記者:「他沒有表揚中國政府,只說這個文件也有積極因素。」

李洪寬:「記者無國界的人說中國政府行為有積極因素的話,是非常滑稽的,因為中國政府在控制新聞媒體這方面,按照西方標準,絕對沒有任何積極因素,只能說它的管制更加微妙化,只能說是更高明的倒退。」

無國界記者組織的新聞稿說,再有幾個月,成千上萬採訪奧運的記者將陸續去到中國,中國在這個時候卻激烈指責外國媒體對中國有偏見,這個指責是令人無法接受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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