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5日訊】台灣鄰居韓國的前總統金泳三先生在上世紀90年代時曾說:「如果迪士尼一年的營收和IBM差不多,那我們幹嘛不全力發展影視產業呢?」這番話的影響之一就是2003年開始播映的韓劇「大長今」迄今的全球經濟效益突破新台幣900億元(約等於750萬台EeePC創造的產值),記得嗎?它還只是造成韓流的眾多韓國連續劇之一而已,而影視產業正是屬於文創產業的範疇。
其實文創產業在全球都算是很新的產業分類與發展項目,但短時間內已經形成許多先進國家經濟發展關鍵的火車頭產業,這跟在台灣的發展成效有很大不同(各國發展現況請另見專文《不用算命也能看見的未來──從全球發展看台灣文創產業趨勢》)。
高成長、高所得的金飯碗
自1998年英國率先發展而得到耀眼成果以來,10年間文創產業在先進國家的國內生產毛額(GDP)所佔比重年年增長且名列前茅,甚至超過房地產業或高科技產業(在英國,創意產業所佔GDP已經成為僅次於金融業的第二大產業,就業人數則是第一大產業),產業從業人員薪資平均所得也遠高於總體平均所得。現在它已經是全球「每日」創造超過220億美金產值的巨大產業。
以美國版權產業為例(美國將文化創意產業稱為「版權產業(Copyright Industries)」),根據中華民國經濟部2007年《文化創意產業年報》記載:「2002年開始美國版權產業的產值與其占GDP的比重年年增長;自2003年開始到2005年整體版權產業成長率已達8.65%、核心版權成長率為7.98%,比同時期的GDP成長率3.87%,還多出4、5個百分點。在薪資部分,2005年總體版權產業每一員工薪資年平均為6萬9,835美金,高出美國平均員工年薪(4萬9,828美金)約2萬美金之多……」。
美國文創產業對經濟成長的貢獻率不但超越其他的傳統產業,而且好萊塢電影、三大電視網製作的電視影集、時代華納的流行音樂,都成為引領全球時尚與潮流的風向球,其在經濟面的實質影響力更可媲美紐約華爾街。由美國的例證就可以清楚了解,在先進國家的文創產業是成就高成長、高所得的金飯碗的明星產業。
人類有史以來最自由的產業
「高成長、高所得的金飯碗」聽起來倒是不錯,那我們的創業頭家、上班族乃至於即將就業、選校選系的同學們該如何面對這個在台灣的新興產業?
要捧起這個金飯碗的門檻可能低到令你想像不到。因為在資訊接收、傳播以及金流、物流……等等工具都齊備的當下,任何人都可以運用源自個人文化背景的創意,創造出各式各樣的文創商品。從Blog小說、創作歌曲、自製手工藝品……一路到像「賽德克巴萊」(海角七號導演魏德聖一直想拍的電影)這樣有歷史文化背景跟理想的電影作品,產出規模可以全由個人能力決定。
結合本文一開頭所提到的資通訊產業以及網際網路的關鍵輔助(「通訊」與「網際網路服務」在美國產業分類為文創產業的一環「邊緣版權產業(Non-Dedicated Support Industries)」),文創產業堪稱是「人類有史以來最自由的產業」。◇
*文創產業與ICT產業、網際網路之間的互動結合請見後續專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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