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5日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委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部長孟建柱:你好!
我是香港居民沈婷,本人在二○○八年十月九日以雙掛號的方式,向公安部書面提起了行政復議申請,公安部在十月十四日收到此信。主要申訴廣東省公安廳不履行法定職責。
主要事實是本人因為要到上海探望年邁父母,所以向廣東省公安廳申請回鄉證,但廣東省公安廳至今沒有給本人任何書面答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規定,公安機關在收到行政復議申請起五天內不作出書面答覆應視為已受理,請部長給我一個書面回執,並宣佈立案與否。受理後我就享有申請人應有的權利,可以到北京公安部來查閲被申請人廣東省公安廳不發回鄉證的書面理由和證據材料,以及廣東省公安廳執行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依據。
行政復議法是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公安部應該是帶頭執行的,我現在等候回應,並希望部長你過問此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我是寫信給你的,那麼你是收信的第一責任人,盡管你的工作很忙,可以責成下屬調查,但這無論如何迴避不了你是第一責任人這一事實。
最近在香港看到中共《求是》雜誌上你寫的文章,我表示敬佩。你一再表示公安機關人員,在處理群眾投訴和群體事件上要保持冷靜,不要激化矛盾。那麼對我一個香港普通市民給你的來信,要求在中國現行的法律下,維護自己應有的權利,拿回我的回鄉證以探望年邁多病的父母,我相信你一定會妥善處理的。我也不希望我的案件暴露出公安部門的種種弊端,暴露出上海地方公安部門的種種腐敗。我原先是上海居民,因揭露周正毅與陳良宇官商勾結,被上海政府視為敵對勢力。是陳良宇和吳志明打報告給公安部,在二○○四年二月封鎖了我的回鄉證,並派出大量特工人員搜集我的消息,這些消息回報給上海就可以變成揣入某些人私囊的金錢,以至於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把矛盾越來越激化。公安部用於化解矛盾的經費,到了工作組人員的口袋裡,我成了他們的財神爺。並且暴露了以共產黨員身份在香港活動的相當高層的特工人員,為的就是公安部發放的經費。這就是上海公安的如此腐敗!
請部長先生注意,你也曾經在上海長期工作過,擔任過上海市委副書記,你對上海公安機關的情況,應該比任何人都要清楚。今年七月一日楊佳為什麼殺了上海六個警察,就是他經過多次的正常投訴,不僅不給答覆,還把矛盾激化,楊佳的案件不是個案,所以說我的案件是件非常普通的案件,希望公安部不要激化矛盾。
香港已回歸中國十一年,理應用法律來代替黑名單,回鄉證是每個香港居民回鄉的權利,應及時解決。最後我向部長先生提議,因上海以吳志明為首的公安系統,在長達五年的時間裡,都處理不好一張回鄉證問題,這不是能力問題,就是公報私仇,懇請部長先生責令廣東省公安廳,發證機關處理,這樣有利於問題的解決。謝謝!等候佳音!
香港居民沈婷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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