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宗雷曼索償案昨入稟法院

人氣 4

【大紀元12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香港民主黨昨日首次協助雷曼苦主入稟地區法院控告銀行要求賠償,主席何俊仁批評香港法律不健全,令許多苦主有冤無處申訴,得不到公平的對待。

今年4月份以52萬港元向大新銀行購買雷曼迷你債券的雷曼苦主余愛仲,在民主黨主席何俊仁的協助下,入稟控告大新銀行,要求退款賠償。已證實身患癌症的余愛仲是單親家庭,有二名子女,過去當小販,身兼數職,導致體弱多病,她哭訴畢生的積蓄遭銀行欺詐,「我問銀行我的錢做定期定息的時候,他跟我講三個月收一次利息,他都沒有說過有風險,他沒有跟我提過有風險,他說很穩當的」。

同日,12名購買雷曼迷債的人士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要求銷售迷債的銀行退款及賠償,但遭銀行代表,以案情複雜,要諮詢法律意見為理由,要求小額錢債審裁處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入稟人士共14宗個案涉及6間銀行,包括中銀、星展及大新銀行等。小額錢債審裁處考慮到現時仍有百多個同類申訴個案,將案押後至明年3月23日再聆訊。

押後聆訊不道德不公平

何俊仁批評審裁處的做法是有意配合銀行令苦主承擔風險,「然後利用這個訴訟可能花費的費用轉嫁給對方,如果當對方敗訴的話,造成一種威脅和壓力,逼使原告人放棄小額的訴訟,我覺得是非常不公平,也是非常的不道德的做法。」

何俊仁並指出由於目前香港的法例不健全,難以取得公道,「我們要求政府就這方面做出檢討,法援處的援助範圍是要擴展,同時我們覺得現在律師不給他做有條件的收費,也沒有集體訴訟這些都使得這些苦主有冤無處訴,我覺得我們的制度非常的不足,也造成不公平」。

他續說,日前有苦主尋求美國律師打算在美國進行集體訴訟,也是這個原因,「香港的制度根本有很多地方是不健全的,就看到有錢的人可以充分利用法律制度的優勢,而有很多相對貧窮的、相對缺乏財力的訴訟人來說,他們造成很多壓力,甚至他們連自己請律師的費用都沒有。」何俊仁強調民主黨會一直無條件義務協助苦主入稟法院追討賠償。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國際資金七週來首度流出貨幣市場  
OTC工銀證查核報告  最遲明天送交證期局
三鹿集團破產影響受害人追索賠償
OTC:工銀證違約報告已送證期局裁定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