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政府將沒收販毒罪犯家庭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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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勇新編譯報導)南澳政府發起新一輪打擊毒品非法交易罪犯的行動,將制定新法賦予警方更多的權利以剝奪販毒犯的財產。計劃修訂的法規將允許剝奪屬於已定罪,罪犯屬下的而又被他人使用的財產,包括房產、汽車等。 律師長亞特金森(Michael Atkinson)稱,依據明年初將要實施的新法,南澳政府將有權「宣告」某人為毒品交易罪犯。他說:「一旦被宣告為毒品交易犯,他們的財產就會被剝奪。」

這些法律規定(所剝奪的財產)不局限於與罪案有關的收入,而是延伸到所有在已被宣告的毒品交易犯控制下的財產。實質上這就是說所有財產,包括在被宣告的販毒犯的配偶、伴侶、子女名下的房屋、汽車、船隻、銀行存款等最終仍會由該罪犯掌控的這些財產,也會被剝奪。 新法規的細則仍在草擬中,但預計要將一個人宣告為販毒犯,將需要有3項確鑿的犯罪證據,例如毒品交易或販賣,才能定罪的標準。

該項新法規類似於西澳和北領地的現行法律。此二省已經執行這一條例。

南澳政府上一次修訂有關財產沒收的法律是在2006年4月,使警方在對付有組織犯罪頭目時擁有更多的法律依據。 依據這次修改的內容,現在警方只需全面衡量證明犯下罪案的可能性,而舊法的規定是必須確認罪行之後才可將罪犯的財產沒收。

最近獲得的警方數據顯示, 2007-2008財政年度扣押了1170萬元財產,沒收了另外的229萬元財產。此外,財產沒收部門的探員們已將另62起沒收令結案,還有33起扣押令仍在結案中。

上一個財政年度裡,已結案的案件中較大的幾起如下:一毒品安非塔命案沒收33.6萬元現金;一次大麻種植調查的結果是賠款28萬元代替沒收物業,並沒收13萬元現金;一對夫婦被證實種植99棵大麻,賠款22.7萬元代替沒收物業。

沒收財產部門的偵探長寇尼格(Wolf Koenig)稱在這12個月間審查了242起案件。他說雖然展開財產沒收的程序沒有門檻,但是案件都經過細緻的審查。「我們將我們的資源都用在了刀刃上。」

「這些數據反映了我們合理程度上的成功。」「對我們的挑戰是去預測有組織罪犯們將如何使用他們的錢財,嚐試推測以期達到先發制人,找到這些財產,奪取這些財產。」

寇尼格探長表示他的部門雖然沒有直接參與沒收的程序,但是他們從涉案的檢舉律師那裏收到了反饋。

「罪犯們當然對我們端取他們的犯罪成果感到不爽。」他說,「我們的目標不僅在於剝奪犯罪的進項和利益,更是旨在打擊犯罪的動機,消弱他們繼續犯罪的經濟能力。」 沒收財產部門還與警方所有專項調查部門緊密合作,參與到絕大部份的有組織犯罪的調查中。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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