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9日訊】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和恨,人生下來都會遇到困難的。遇到困難時都希望得到關懷和幫助,中國《殘疾人保障法》第49條規定「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代理人有權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五十一條規定:「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賠償或者承擔其他民事責任。」第四條規定:「國家採取輔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對殘疾人給予特別扶助,減輕或者消除殘疾影響和外界障礙,保障殘疾人權利的實現。」一對老年盲人翟文增、王玉清夫妻家庭合法財產被侵佔、人身安全受暴力侵害等。多年來,上訪求助有關部門和領導數百次,可是最終沒有得到救助和解決,原因何在?請從源頭敘序。
翟文增之胞妹翟秀愛,現年49歲,因公致殘,殘疾證號為:豫濮(107042)號。1975年8月份翟秀愛在趙村大隊副業組織上班時,因公受傷,傷勢極為嚴重,身心難以承受。翟文增找大隊幹部數次,態度不但不同情反而非常消極。大隊幹部只想出200元錢了斷此事,我家出現這樣的悲劇,母親因此事對大隊幹部的作法非常氣憤,氣惱身亡。自我妹妹因公受傷,導致我母親氣亡,大隊幹部無一人到我家過問安慰。
當時我家不堪局面的處境,觸動周圍鄰居都悲傷落淚,並勸我節哀,抓緊醫治傷情,化悲痛為力量。好心腸的鄰居忠告,大隊幹部不管秀愛的傷勢,你要千方百計防止惡化,造成終身殘廢。當時大隊幹部對我家持有的態度,再加上我妹妹傷勢每日流血流膿。於是我抖起精神,籌備資金,先後到公社衛生院、縣人民醫院,由於耽誤時間沒有及時治療,也只好去省人民醫院治療,在省人民醫院三個多月傷口仍未癒合,後由省人民醫院轉至上海市專科醫院。
經過專家大夫搶救治療四個多月最後還是進行截肢手術出院。翟秀愛經歷11個多月的病魔糾纏最後還是成為一名(不應該是殘疾人)殘疾人。我懷著悲痛與苦衷向大隊幹部再三要求支付我妹妹的醫療費用,不但沒有得到醫療費用,反而得到了他們的訓斥和歧視。我的三十多年的老上訪戶,就是從這時開始的。
我的第一次求助上訪的是公社派駐村幹部趙雲山,沒有起到任何作用。又求助上訪公社黨委書記張同江,張書記寫信讓大隊幹部酌情處理。時隔幾個月遲遲不給解決。我又求助上訪濮陽縣縣長滑振民、縣委書記翟太艮後,由古干城公社書記張同江坐陣指責趙村大隊若不及時解決問題,要撤換村幹部。在這種情況下,趙村大隊幹部才勉強支付了140元和500斤糧票。我就是從這以後事事、處處受到村幹部的打擊和報復。
翟秀愛因公致殘後,關於她今後生計待遇如何待解決。村幹部允許今後按照村幹部待遇,每天10分工(因為大隊幹部每日工分是10分),時至1978年後農村逐步實行土地承包制,每日10分這個名詞已經不存在啦。我又找到村幹部,村幹部假腥腥地說:「翟秀愛因公致殘沒有工分制,按大隊幹部待遇每天1.3元。」村幹部這種做法完全是口是心非,他們村幹部的待遇每天根本不是1.3元。於是我又開始上訪公社、縣、地區、省有關部門。由於,我上訪理由充足得到上級有關部門同情和支持,迫使大隊黨支部、管委會80年9月11日和我又共同簽訂了翟秀愛因殘照顧協議。大隊幹部協議是簽訂啦,形式過場都走啦,可不按協議辦,仍是每天付給翟秀愛的工資還是1.3元。大隊幹部說一套做一套,他們每月享受的待遇高翟秀愛好幾倍,他們根本不顧老弱病殘疾家庭困苦。
我在無可奈何的情況,又求助上訪辦事處(公社體制消除)市區政府、市政府、省婦聯、殘聯、信訪局、中央辦公廳接待站、國務院辦公廳接待站。後來我的材料轉入農業部,農業部又轉省信訪局,省信訪局轉市信訪局,市信訪局轉市區政府,市區政府指責趙村村委會(大隊編制已更換)認真解決翟秀愛傷殘後半生生計問題。趙村村委會以二級殘廢口頭協議一次性付清7,000元(柒仟元)處理了。當時我們讓村委出據文字處理意見。他們村委會拒不出文字書面意見結果,硬說國家有規定就應該這樣辦理。趙村村委會幹部藐視國家《婦女權益保障法》,我們還要繼續向上級有關部門求助上訪,為翟秀愛的因公致傷以及後半生的生計問題討回公道。
由於我妹妹的傷殘問題,激怒了村幹部,我便成了村幹部的眼中釘、肉中刺,處處事事打擊陷害報復於我。很明顯的是:1986年1月21日中原石油勘探局鑽井工藝研究所徵用我村耕地196.796畝。其中有我和本村村民三十五戶的耕地,後因新建馬路停止修建而閒置起來。我們三十六戶依照國家《土地法》第三十七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閒置、荒蕪耕地」之規定,依法進行了復耕。從1986年的復耕至1995年10年中相安無事。1996年我所在的十五組組長張自善夥同聯隊會計張貴周仗勢欺負我殘疾人,霸占了我的3.5畝耕地和耕地上的一切財產。我同本村三十五戶復耕地是國家法律的規定與支持,我們這種作法合理合法,不容任何人、任何單位以權勢和特權侵害的,但張自善、張貴周單單欺負我一家盲人,霸佔我的復耕地是違法的。
道理很明顯,三十六戶復耕的耕地,除我之外,其餘三十五戶復耕的耕地從當初復耕至如今已經二十多年啦,怎麼不把他們的收回集體所有呢?為何把我殘疾人家庭的復耕地收回集體所有呢?更為嚴重的是張自善等人充其量是生產小組成員,根本不是村民委員會成員,根本無權力、無資格收回我依法復耕地及原耕地上的附著財產,更何況我們還是殘疾人!他們不但侵犯了國家《土地法》同時又觸犯了《殘疾人保障法》「給予特別扶助」之規定。
我懷著這明顯的冤情向市區人民法院遞交多次訴訟狀,都不予立案。我被輕蔑是老上訪戶,從我內心來講,根本不想再上訪,但是實在沒有一點路子可走啦,又開始先後上訪了辦事處司法所長滑紹功、市區信訪局吳主任、李主任、蘇主任、市信訪局胡科長、張主任、省信訪局趙科長、中央辦公廳信訪局、市區殘聯崔慶恩理事長、市殘聯郭理事長、毛部長、省殘聯李書記、王部長、趙主任、省人大信訪辦周主任、中國殘疾信訪接待站、鄧樸方辦公室、省政府孟主任、市區土地局王主任、市民政局孫玉祥局長、市土地局劉主任、省土地資源廳等等,有些部門我上訪過數次,有的甚至數十次,原因是上級轉往下級,轉到最基層無濟於事。然後我上訪全國人大後勤處李玉山處長,他不但熱情接待我,而且兩次給時任濮陽市市長吳貴增通電話,但是也未有結果。
由於我堅持不懈的努力,後由孟主任代表省委、省政府指派省殘疾趙主任和有關部門負責人來濮陽。由市信訪局、民政局、市殘聯、市區政府韋富根區長,區殘聯崔慶恩理事長、辦事處司法所長滑紹功、趙村民調主任張道京等人陪同共同協商調解,其最後結果是省轉市、市轉區、區轉辦事處,樣子、樣子地過場是走啦,問題、問題的一個沒解決,敷衍搪塞了事,不了了之!幾經周折、周折幾經未見成效,我又四處籌備經費,背足乾糧和鹹菜直奔北京新華門,巧遇一個國家幹部,他見到我持的材料指引我去北京幸福路最高院接待室,接待室王主任看到多年的冤情寫信給時任的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楊克信院長。後楊克信院長看到我的材料後親筆批示給市區人民法院薛院長立案審理。
訴訟狀遞交市區人民法院後,我心中非常輕爽,今後用不著再走上訪路了,依靠法律的尊嚴來維護我們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第一次開庭後,區院代理審判員程文軍法官告訴我:老翟你這次勝訴是有把握啦,被告所提供的證據經過我們的查證有些是假的。有些證據根本沒有。二次開庭後同是程文軍法官說法卻完全兩樣啦,他又告訴我:被告方有錢有勢力活動了我們上級好幾個幹部你的官司勝敗兩可,因為案子不能正常審理。果真不假1999年元月30日,區院作出了濮區民初字(1998)第1030號唯心判決書。我拿著區院不正確的判決書和材料又找到中院院長楊克信,他看後又氣又急隨之親筆批給時任主管的副院長吳毛旦接洽,在中院再訴。
被告聽說我又告到中院後揚言:寧願花100萬元打官司當經費,也不能賠償瞎子一分錢。由於被告錢勢大,迫使中院判決我「這類問題不屬於本案民事訴訟中應由人民法院審理解決的問題。」就在我的案子在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之中,被告明目張膽的在我的復耕耕地大建房屋,我前去阻止反被遭到毒打,只好向中級法院遞交了保持我復耕耕地完整的請求保全書,請求保全書遞交之後,是法律法官管不了被告啊,還是被告能管了法律法官。案件審理之中被告竟敢藐視法律與中級法院分庭抗理,這裡面究竟說明了一個什麼道理呢?是不是錢能大於法律、大於法官,到現在我都想不明白。
中級法院結案後,民庭黃傑副庭長告訴我,被告能勝訴是靠哪個(打點錢手勢)這不能給你說清道明。民庭王明聯庭長擔任我的案子的審判長。事後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談話好長時間大概意思是:老翟很明顯真理在你的一面,怎麼沒有打贏,你考慮考慮是怎麼回事。到現在我才悟出來這個道理,我是弱勢,被告有錢有勢可以大於法律,大於法官。
雖說我們這個殘疾家庭是弱勢群體,但是我們相信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政府總有說真理的一天,烏雲總是遮不住太陽的。由於我的上訪告狀,時常受到村幹部對我的謾罵和人身迫害。2001年2月23日下午,村霸張自善蓄意指使他的同胞哥張自任、張自軍開著紅色麵包車竄到我家尋釁滋事。口吐狂言罵我再告他弟弟的狀,非打死我這個瞎子不可。
當我的兒媳朱麗紅把他們二人勸阻到我的過道內時,身為中共黨員,人民教師兼校長,像野獸般樣,面對我兒媳朱麗紅脫去褲子撒尿污辱。他們這種村霸低級下流作風遭到許多圍觀村民的指責,尤其是我村老幹部,中共黨員劉世卿當面指責他們停止不要臉的行為。他們不但不聽勸阻反而更加瘋狂。因我身體有病由我遠門的孫子翟志勇護理我剛走到我的過道內,便遭到他們兩位野獸的拳打腳踢,直至不省人事。後被家人和鄰居叫來救護車送往濮陽市人民醫院急救室搶救才倖免於難。我的傷情由中級人民法院簽定為輕微傷(濮中法2001簽字第173號法醫鑑定書)。
經市人民醫院醫治的傷情好轉後,我去市區公安分局大慶路派出所討回公道,卻遭到副所長張英傑的勸告:「翟文增你冤就認了吧,你是輕微傷,對方是輕傷,你要想討回公道,將來你更冤。」當時我就告訴張英傑副所長、張自任、張自軍兩人蓄意竄到我家耍流氓,侵害我們殘疾人和婦女的權益。我們勸阻他們非法行為實屬正當防衛。況且張自任前幾年辦過越軌行為,得到應有的腿傷。經濮陽縣東關醫院治療留下來的陳舊腿傷。兒子翟紅崗當時不在家,我是盲人,我孫子翟志勇個矮力弱,怎能打過張自仁、張自軍,兩個高大力強的人呢?……。張英傑副所長聽到的陳述張口結舌後說:「你要不聽我的,明天我就逮捕翟志勇判刑。」果真不假,第二天翟志勇被捕,張英傑副所長夥同市區檢察院劉冰檢察官誘逼翟志勇跺過張自仁的腿部,只要承認跺過張自仁的腿部,按無罪釋放。
按翟志勇實際情況根本沒有達到檢察官的誘供目的。然後他們又找了張紅義證明親眼看到翟志勇跺過張自仁的腿部。刑滿釋放犯張紅義根本不在案發現場。經過張英傑副所長和劉冰檢察官精心安排,身為知法執法的副所長、檢察官不顧法律的尊嚴,泡製了一個合理護理殘疾人的翟志勇正當防衛者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二00二年五月十九日(助殘日)河南電視台記者李昆陽以及隨行律師採訪我這個殘疾人並看了法院的判決書。由於我是盲人看不到他們的表情,聽到記者和律師交換意見時非常氣憤地說:「濮陽是天高皇帝遠,獨立王國,濮陽的法院真胡鬧,國家的法律對於濮陽法院不適應。」可能河南電視台記者和隨行律師拿著我的材料採訪了有關部門。時隔沒有幾天,主管我案件的審判長李志捷托人求情並到我家直講好話,賴話不提,滿口答應把判決書偷著給我改一下。如果我再折騰李志捷自己說我丟了工作不要緊,後輩也抬不起頭。
河南電視台記者和隨行律師沒有採訪我以前,李志捷是另一副臉:我向李志捷提到法庭運用法律不當,顛倒是非,張自軍是中共黨員,人民教師兼校長等等。李志捷審判長硬不承認和硬不採納,李志捷審判長反而訓斥我瞎子無理取鬧,李只顧收禮,不顧法律的尊嚴,竟敢以自己的意志枉法裁判,一個判決兩種判決文書,這就是濮陽市人民法院隊伍裡一個審判長的行為。後來我去河南電視台多次,再讓河南電視台法制時報曝光揭露村幹部侵害殘疾人內幕貓膩,因阻力大未成功。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五日,我在省城巧遇一位濮陽籍的軍隊將軍,宋金時少將,在職時任總政部軍事法庭政委,現已退居徐州工程兵學院高幹家屬院。我和他素不相識根本沒有任何關係。他聽我講述了近三十年所發生的曲曲折折的事情。他簡直不相信,讓我領他驅車直奔濮陽現場觀察,宋將軍到我們趙村觀察了現場,又查閱我近三十年來的所有材料。
唉聲歎氣說共產黨領導下的地方政府,某些官員做事太荒唐。然後對我說:老翟你在家耐心等待,我去省委、省政府如實反映你的情況,會給您們殘疾人家庭合理解決的,靜候佳音。有了宋將軍的熱情幫助,頓時感覺到我一個殘疾人馬上要和我村村民同樣情況的三十五戶享受同等權力。我在家靜候佳音,等來等去什麼音都沒有。於是去徐州尋找宋將軍,他告訴我,村幹部活動特別厲害,加上現在政府有些工作人員有著不作為行為,省裡派去濮陽的調查組是以你是老上訪戶擱淺啦。他還讓我繼續找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新聞媒體,事實總歸是事實,你會得到公道的。黨和政府是會保護你們殘疾人的權益的。
三十多年來,「老上訪」的帽子壓得我抬不起頭,我妹妹因公致殘,村幹部不給及時治療,不給合理的待遇。我母親因此事氣惱身亡,到現在我妹妹後半生難以生計等問題,我能不上訪嗎?村幹部授意張自任和中共黨員、人民教師兼校長竄到我家,面對我兒媳根本不像共產黨員,像野獸般耍流氓,毆打我成輕微傷,我能不上訪嗎?我因生病在我家護理我的翟志勇,根本沒有跺張自仁腿部,張自仁本來是陳舊腿傷,反而找了沒有在場的刑滿釋放犯張紅義作偽證,把一個無辜的公民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就這樣的冤假錯案我能不上訪嗎?河南電視台記者李昆陽採訪我時,指明法院判決書是錯誤的,我能不上訪嗎?離休的宋將軍頂著炎熱的太陽,觀察我被侵權的現場和詳細查閱我的上訪材料,指引我上訪,我能不訪嗎?
一審運用法律不當,二審把我「這類問題不屬於本案民事訴訟中應有人民法院審理解決的問題」。我為了捍衛法律的尊嚴,為了討回公道,為了得到殘疾人的權益,為了和我村同樣情況的公民享受同等權力,我還要繼續上訪。
河南省濮陽市華龍區大慶路趙村村民
翟 文 增
二00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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