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8日訊】許多人有種錯誤的觀念﹕他們以為如果月收入高於醫療輔助( Medicaid )的收入上限,那麼他們就再也沒有資格享受醫療輔助(註﹕2008年,紐約居民的這個收入線是$745)。這個觀念是當然錯誤的。
如果月收入高於$745,譬如說是$1,245,他和她仍然可以有資格得到醫療輔助。享受此福利的人會有機會參加剩餘收入計劃。意思是說著個人會被要求將額外的收入付到醫療輔助計劃裡。在這個例子中,他和她需要每月支付$500(即$1,245 -$745 = $500)到醫療輔助。
然而,許多人不知道的是,有一種更好的辦法,使您毋需將額外受入支付給醫療輔助。譬如上述多餘的$500,您盡可放入「聯合信託( Pooled Trust )」。具體是怎麼回事呢﹖讓我接下來說給您聽。
純收入信託
在紐約,如果每月收入比醫療補助計劃(Medicaid)的上線($745)高出的人,可以建立一種「純收入信託( Income only Trusts)」。
由紐約市人力資源部管理的紐約市醫療補助計劃,可以批准這種特殊的信託,讓醫療補助計劃的受益人把超過$745的「額外」收入,放入受到核准的「聯合信託( Pooled Trust)」裡,用於支付個人固定生活開銷。
這種「聯合信託」得是由一個非營利性組織來管理受益人的資金賬戶。這種保護收入的措施,是家庭資產保護計劃以及醫療補助計劃一個重要的部份。
誰可以從 「純收入信託」中獲益﹖
1. 年齡低於65歲,並在家裏接受醫療補助計劃(Medicaid)的個人﹔
2. 只享受 「社區醫療補助(Community-based Medicaid Services)」的個人,而這個「社區醫療補助」是包括在「在家護理」( In-home Care) 服務中的。
「聯合信託( Pooled Trust)」如何運作﹖
接受醫療補助的人必須選擇通過「聯合信託基金( Pooled Trust Fund)」的方式來接受他們的額外收入。通常來說,是由非營利性機構來管理這種基金的。
接受醫療補助計劃的人需要在一開始時存入相當於2個月的多餘收入,1個月作為定金,另1個月作為「聯合信託基金」的運作基金。
「聯合信託基金「可幫受益人支付食品、房租以及其他方面的生活費用。基金是直接給第3方支付賬單的。因為醫療補助計劃需要出具證據來證明這些收入的確是存入了信託,所以我們建議將收入以「直接存入(direct deposit)」的方式存入信託。
如果當事人過世了,「聯合信託( Pooled Trust)」裡的錢怎麼辦?
所有「聯合信託」裡沒用完的錢,可以通過2種方式處理:1)指定信託裡的其他沒有勞動能力的人作為受益人﹔或者2)轉回到醫療補助計劃中。如果設定的當,放入信託裡的每月多餘收入會恰當地支付出去,從而使得保留在「聯合信託」裡的錢是不會很多。
建立和管理「聯合信託」的費用如何?
通常情況下,只要很小一些初始費用就可以加入到一個已經建立好的「聯合信託」中,通過付服務費,讓此信託幫助你管理資金以及付每月的賬單。
如何申請加入或者創建「純收入信託( Income only Trusts)」信託?
醫療補助的受益人必須簽署一份協議,同意加入非營利基金。如果受益人想建立自己的「純收入信託( Income only Trusts)」,他們需要付法律費用來起草這個信託。
如果個人想有一個「純收入信託( Income only Trust)」,這個信託必須通過其父母、監護人、或者由授權書或法庭指定的人來建立。
一些重要考慮
由建立「聯合信託」而節省下來的收入,只被紐約州健康部(DOH)管轄的紐約州醫療補助計劃所接受,而社會保障計劃(Social Security)、老兵及工人補助計劃等聯邦計劃是不接受「聯合信託」作為提供每月收入的這種方式。這對於社會保障(SSI)的接受者來說,至關緊要。
楊佩玲律師簡歷﹕楊佩玲(Pauline Yeung-Ha)律師畢業於聖約翰大學法學院,紐約新州兩地執業,為GRIMALDI & YEUNG LLP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是紐約州少有的耆老法專業律師,專精耆老法與殘疾人保障法,重點受理與政府福利相關的領域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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