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福建省閩侯縣政府在沒有合法的徵地手續情況下,去年底動用武力強行徵用閩侯南通古城溪東自然村和埔裏自然村土地。目前,仍有3位村民遭到當地政府非法拘留,甚至還聲稱要抓捕逃亡村民。
據悉,閩侯縣政府強行徵收了閩侯南通古城溪東自然村和埔裏自然村900多畝土地,至今未給持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兩村村民任何補償費,在沒有經過村民同意和簽訂協議下,強行進行施工。
2007年12月14日,閩侯縣政府政法委帶領官兵600多人、70多部警車、小車及五、六部鏟車強行施工,遭到村民阻止。過程中,雙方發生衝突,官兵當場打傷維權村民30多人,有3位村民受重傷送醫搶救。
一位黎姓村民表示,兩個村共抓了8位村民,現在放了5位。當時派了600多人來,都是各派出所林業局的員警和幹部,有30多位村民被打傷,三個重傷的村民都是七、八十歲的老人。
事情發生後,有60位村民到省信訪局上訪,但問題至今未獲解決,仍有3位村民遭到非法拘留。
記者致電閩侯縣政府詢問,但都無人接聽。
據悉,閩侯縣的有些領導為達到開發的目的,將開發的實際地名改名,辦理了所謂的許可證進行開發。村民們表示,開發的地點不對號,他們應到原地名動工才對。
據村民反映,溪東自然村有村民100餘戶,他們在溪裏山(現稱十八重溪)有6萬多畝山林地,各家各戶都有當時閩侯縣政府頒發的山林權屬證。但在1982被閩侯縣和古城村委會平調5萬多畝歸行政村村委會管理,至今尚未給村民落實到戶。
由於當地政府拒不落實林改政策,致使靠山吃山的農民,有的窮至子女輟學無法完成學業,水田乾裂無錢修渠引水等。溪東村民自從山林權被平調後,曾多次向各級部門進行過口頭及書面的反映,但互相推諉。
目前,附近鄉村的山林權使用證都已辦妥,唯有溪東自然村村民的不給辦理換新證。據閩侯縣林業局表示,「因為政府要在你們的十八重溪開發旅遊景區,所以你們的山權林權不能辦證。」
村民表示,開發村民很歡迎,但條件沒有談好,錢還沒到位,群眾提出的條件沒被採納,也沒說開發甚麼項目,有沒有污染等等。
村民要求徵用農民的耕地必須和村民簽訂合同,要明確專案,批文要對號開發,要交付應徵區域圖、畝數及公佈補償費金額,應先交錢後交地,並要明確徵地用途和保證不污染環境。希望林改工作和開發徵地同步進行,應盡快落實村民的山林權證。
當地村民表示,不發山林權證,村民不敢種東西,土地又被徵收,群眾生活很苦,這次被官兵打傷的村民,政府也不理不睬,醫藥費都自己出,還要抓他們,他們都不敢回家。村民太苦了,這裡沒有百姓說話的空間,有苦說不出。(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