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妍君北京二日電)河南開封女子江帆因為遭受法官丈夫家暴,向當地政府求助,當地政府覺得不堪其擾,竟要求精神病院對江帆進行精神鑑定,認定她罹患「偏執性精神病」。江帆說,當時,開封市信訪局官員告訴她,不處理她這起家暴案件的原因是「因為妳沒有死、沒有殘,所以(丈夫)不算犯法。」
到北京上訪的江帆出席北京清華大學舉辦的「精神衛生立法模擬聽證會」後,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她一九九二年與前夫結婚,婚後就持續遭受家暴。
江帆說,她身高一百七十公分,她前夫也有一百八十公分高,因此,她們家的床特別經過加高,但在她懷孕八個月的時候,「他就一腳把我從床上踹下來。」還有一次,她前夫就在大街上,拉著她的頭髮拖了幾十公尺。
四年後,江帆再也無法忍受前夫的拳腳相向,開始向前夫任職的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及開封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婦女聯合會、人民檢察院等部門求助。
江帆說,她父母都是中學教師,姐妹也都是大學教師,她又是開封市第二職業高中的校醫,「知識份子很愛面子的,後來可以說是我已經沒有活路的時候,我才…很無奈的狀況下求助的。」
她表示,「就因為一點家庭矛盾,如果他們(開封市中級法院)跟他說,『你打人是違法的,你本人是個執法人員,你要再打人的話,我們就處理你了。』他絕對都不敢了。他們法院就哄著他,讓他這樣鬧,跟他說,『你老婆真沒事兒幹,家務事也來找領導。』」
江帆說,雖然她當時四處求助,但除了開封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吳國強外,其他地方都以「法院有能力解決,我們不便插手。」為由拒絕,她幾乎無法得到任何協助。
她表示,吳國強打電話給開封市中級法院院長劉春年說,「你們法官違法亂紀,要嚴肅處理。」劉春年雖然回答,「不給孩子生活費是違法的,打人是違法的,不讓他們母子兩個回家也是違法的,我馬上責令他改過。」但她到了法院以後,劉春年就翻臉不認人,表示「妳本事不小嘛!妳會到處告。妳愛上哪告,就上哪告。」並要她離開法院。
當江帆找到當時的開封市信訪局副局長程俊時,得到的回答則是:「兩口人之間就是家務事。」
對於江帆說,「那(一九九六年湖南的)高樓拋妻案,你也能用家務事來辦嗎?婦女兒童受法律保護,咱是有憲法規定的,有憲法、有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我是依法辦事,我不是無理取鬧的。」
程俊回答,「不對不對,妳說錯了。高樓拋妻案那就是違法的,那就有人管了,妳就不用找了。現在為什麼不管?因為妳沒有死、沒有殘,所以不算犯法。」
江帆認為,「我們這兒國內的傳統就是,『清官難斷家務事』,丈夫打老婆是很平常的事。家暴被視為家務事,這等於是法制不健全嘛!在法制健全的國家,是不會有這種情況出現的。」
她表示,法制不健全的社會是很可怕的。也是因為法制不健全,才導致她後來在開封市委指示下,被鑑定為精神病患。
不過,江帆說,「咱黨的政策就是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他錯了,就必須要改。」她將持續努力,為自己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