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0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8月10日報導)高等法院就清拆皇后碼頭的司法覆核作出裁決,判政府勝訴。
高等法院作出長達20頁的判辭,認為政府在決定清拆時,已有使用酌情權,亦有考慮到皇后碼頭的歷史因素,也不認為政府將法定古蹟的門檻訂的太高,故判提出司法覆核的本土行動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