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市參事趙悅明調查案新轉向

4萬元現金來自聯邦調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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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1日訊】《舊金山記事報》6月10日發表了趙悅明案最新發展,顯示聯邦調查局(FBI)因懷疑舊金山市參事趙悅明勒索,事先給了「快可立」(Quickly)商人4萬元現金,讓商人們遞交給趙悅明。因法院文件已封,FBI不願核實現金來源,但據熟悉此案的另一個執法機構信息,現金的確來自FBI。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快可立」代表也確認,店主們給趙悅明的現金並不是自己的錢。
  
該代表表示,當初趙悅明主動向「快可立」商人提出,他們存在許可證問題,如要解決此問題需要4萬元;但商人們並不想被趙悅明勒索,就詢問了律師,並得知如果趙悅明收費就屬犯法。該代表還說,如果店主自己付費,要減稅,肯定使用支票而不是現金。
  
趙悅明先前向媒體表示,「快可立」的商人因許可證問題向他求助,他因此推薦了Bridgeway顧問公司的熟人Robert Chan。而4萬元現金是商人們事後執意要他替Chan收下的,並拒絕了任何收據。他曾表示,給Chan的錢中,他要求2萬元作為捐款,給日落區兒童遊樂園。
  
6月4日,趙悅明向舊金山道德委員會遞交聲明,給日落區兒童樂園1萬元捐款,次日日落區兒童遊樂園收到了含有該捐款的掛號信。但據CBS5電視臺報導,「日落區兒童樂園之友」在收到支票的前一個星期,就向趙悅明律師Steven Gruel表示,不想要趙悅明的捐款,也不想介入此麻煩。他們還表示,先前並不知道趙悅明要捐款,直到趙悅明案在媒體曝光後,才知道捐款一事。
  
曾在FBI工作16年的Gruel解釋,趙悅明本想將2萬元全部捐出,但因FBI扣留了其中1萬元,所以沒能全部捐出。Gruel對現金來自FBI的報告並不感驚訝,他認為,如果現金來自FBI,在給現金的同時,FBI可能還讓商人們帶上了錄音機或錄像機,他對此錄音或錄像帶感興趣。他說,因為FBI並未給趙悅明定罪,錄音或錄像可能對趙悅明不利,但也可能證明趙悅明所說屬實。
  
舊金山市檢察官Dennis Herrera因此要求趙悅明在6月8日前,證明自己住在四選區內。對Herrera提出的要求,Gruel表示,趙悅明已在6月7日遞交了證明文件,但因FBI搜走了一些文件,所需要的文件沒能完整遞交。(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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