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3日訊】
(編者按﹕本攔作者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職UH,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區華人以及新來的移民往往對於美國人的日常生活不甚瞭解,對於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感到迷惑和困擾。本報今後將陸續刊登他的專欄,以饗讀者。)
問﹕最近我家做了一次車庫拍賣,賺了幾百塊錢。有人告訴我我必須交營業稅。這是真的嗎﹖
答﹕如果你偶然在車庫拍賣一次,這不算商業,不用交營業稅。 一年拍賣不超過兩次,是沒有營業稅 的。但是你若經常做車庫拍賣,你就是做生意,必須報稅。
問﹕我和先生擁有一幢房子,是在我們結婚後買的。他的前妻留給他一個女兒,他說要寫一份遺囑,把房子交給女兒。他能夠這樣做嗎﹖ 他的女兒能夠逼我把房子賣掉嗎﹖
答﹕你的先生有權把他的財產留給任何他選擇的人。實際上,如果他不寫遺囑,他擁有的一半房產會自動歸於他的女兒。但是他的女兒沒有權力逼你賣房子,更沒有權力把你趕出去。他過世之後,即使你只擁有一半的房產,你也可以繼續住在那裏,愛住多久都行。
問﹕去年11月我的銀行賬戶收到一張支票,我以為是我最後的一份薪水單。今天我的賬號又收到一份同樣的支票。我給公司發了消息,可是公司沒有給我回音。如果我的僱主發現這個錯誤,我需要把錢退還給他們嗎﹖我有沒有權利一點一點地慢慢還呢﹖
答﹕你怎麼想呢﹖當然要還錢啊。人們沒有權利保留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如果你的僱主要求你還錢,你就必須還。你還的時候要像你收到時的樣子,一次退還你收到的整數。
你似乎明白你不能留下這筆錢。照我看,你不應該等他來要錢。你知道它不屬於你,你就應該把錢還給他。
問﹕如果我擔心我的律師不能勝任他的工作,我應該怎麼辦﹖我不能和他溝通,無法得知我的案子究竟是甚麼情形。
答﹕最好的地方去著手調查大概是德州律師工會。工會的條例很注重專業律師的行為,懲罰不守職業道德的律師。 寫一份申訴狀或尋找資訊,可到網上去。網址﹕ www.texasbar.com,或打電話﹕1-800-932-1900。
問﹕我有一筆7年的舊債。我知道在法律上這筆債已經過時了,現在的信用局(credit bureau )不能夠再報導它。一位討債人最近買下了這筆債,告訴我,如果我不還債,他會把這筆舊賬記回我的信用報告單。 他說這筆債會被報導7年,因為在他買下時是算做新債。這是真的嗎﹖
答﹕不是。不管你的債被出售,轉讓,還是交給一個討債人,都是一樣。報告債務的時間是從產生債務的那一天開始。 新的討債人並沒有和你產生新的債務。
如果你發現這筆債在你的報告單上又出現了,立刻聯絡信用局,解釋這是一筆舊債。他們應該立即停止報告它。
問﹕我和先生分居了。我們怎樣才能夠使分居合法,確定我們的財產不再共有﹖
答﹕在德州沒有合法分居這件事。如果你要確定你得到的財產不是共有,你和你的配偶必須簽訂一份財產分割協議,彼此交換。你應該找一位專做家庭法的律師來幫助你處理這份文件。
(金沙譯)@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