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4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菲利浦斯2007年3月14日紐約報導)大多數美國人都想當然的認為,只有公民才擁有選舉權。其實在美國前150年的歷史中,很多非公民在州和地方的選舉中都有權參與投票。最近,一些活動人士開始發起行動,要求至少在一些地方選舉中,恢複合法移民的選舉權。例如,紐約市的一項議案提出給予住滿6個月的合法移民選舉權。
*力圖改變現狀的市議員*
在紐約市布魯克林區一個寒冷的夜晚,大多數紐約人都已回到家中或正匆忙地往家趕。但是紐約市議會議員查爾斯.巴倫還在一個小咖啡館裡,為一個社區討論會作準備,討論的主題是他最近提出的“恢復選舉權法案”。巴倫代表的社區主要由非洲裔和拉美裔組成。那裏身為美國公民的居民已經有權參加選舉,但是巴倫爭取改變現狀,為那些沒有選舉權的移民作代言人。
他說:“我關心這個問題是因為,現在的法律剝奪了紐約市130萬合法移民的選舉權,他們上交182億美元的稅金,他們中很多人志願參軍加入伊拉克戰爭,如果要徵兵的話他們會應徵入伍。他們為紐約的文化和金融做出了卓越的貢獻。既然你能夠向他們徵稅,他們能為所謂的民主而犧牲,他們就應該有權參加市政選舉。”
*爭取投票權的移民*
現年27歲的納伊拉.羅薩里奧來自哥倫比亞,她在孩童時期來到美國,期間使用過各種類型的簽證,直到最近她才遞交了公民申請,她希望能夠在2009年獲得公民身份。羅薩里奧說,她熱愛美國的民主,並全力投入社區活動,但她依然感到沮喪。
她說:“我居然不能投票!我可以支持候選人,但我不能出去參加投票。我感到非常受挫。如果別人給你一半的權利,你會就此停止抱怨失去另一半權利嗎?不會的!你應該得到所有的權利。我依法納稅,所以也應該擁有該有的全部權利。這真是『只有繳稅的義務卻無選舉的權利。』”
*獨立戰爭的訴求*
“要納稅卻不給代表權就是暴政”是18世紀美國爭取從英國獨立的訴求口號。當時殖民地的美國人民抗議,英國議會向他們徵稅,但在英國議會裡卻沒有他們的代表。21世紀的一些選舉權維護團體把這項口號借為己用。
斯坦利.倫尚是紐約城市大學的政治學教授,著有“一半的美國人:恐怖時代的移民和國民身份”一書。
他不認同這種做法:“首先,那是殖民時代的問題。那時的美國人沒有任何代表權,他們無法獲得代表權。但是今天的情況不同。今天來美國的移民能夠相對容易的獲得選舉權。他們所要做的就是以合法的方式來美國,在這兒呆5年,通過簡單的公民考試和英語測試,不要去搶銀行或販毒,然後申請入籍,就成為美國公民了。就這麼簡單。”
紐約市的“恢復選舉權法案”以及華盛頓市、舊金山和其它地區的類似議案最終能否成為法律還不清楚。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隨著創記錄的大量移民繼續湧入美國,作為一個美國人–不管在精神上還是在法律上到底意味著甚麼,這方面的爭論將繼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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