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9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罵人不帶髒字也不行喔!最近有一個人因為罵人「跟許純美有什麼不同」,被檢察官依公然侮辱罪起訴。許純美目前人不在國內,所以不知道她對這件事的反應。
台北縣兩名髮廊員工口角,其中一人說對方「學佛學到那裡去了,跟許純美有什麼不同?」,被對方一狀告到法院。
法界人士指出,公然侮辱必須以帶有貶抑他人名譽的字眼指述對方,才構成犯罪,但如果是一些原本中性的名詞,被引伸為貶抑甚至解讀為罵人的字眼,就要視個案,以及當事人感受,還有社會觀感而定,當然最後上了法院,就看法官如何認定。